188个农村社区年获补560万元 嘉兴农村社区首次吃上财政“蛋糕”
2011年1月11日 08:38
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补助公平化,嘉兴城乡统筹再谱新篇。昨天,市财政局局长马邦伟告诉记者,到1月10日为止,市本级188个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一样都拿到了财政经费补助,它标志着农村社区首次吃上财政“蛋糕”,这种尝试目前在全省还是第一次。省财政厅政研室主任余丽生说,嘉兴统筹城乡发展,无论制度设计还是具体实践,都走在了全省前列。
据介绍,社区社会事务站是镇(街道)承办社会事业工作机构的延伸组织,是社区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办事机构。去年,我市决定将城市社区社会事务站建设延伸至农村社区,积极构建“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城乡一体新社区服务平台。
早在2003年,市本级就成立了110个城市社区社会事务站,市财政部门按城市户籍人员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每年给各城市社区划拨财政经费补助。但拥有40万人的农村社区却没有享受这一公共财政政策,与农村社区社会事务站承担的政府社会服务的工作职能极不匹配,也与嘉兴践行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的路径相悖。
“无论财政的‘蛋糕’有多大,除了要保障必要的行政运行等费用外,最终都要直接或间接地花到改善民生上。”马邦伟说,为体现公共财政城乡公平,我市决定对市本级城乡社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站执行统一补助标准:由以前按城市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0元标准补助城市社区,改为去年按城乡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0元标准补助城乡社区。据市财政局社保处负责人介绍,由于补助标准提高和扩面,市本级去年增加财政补助经费1240万元,其中仅农村社区就获得财政补助经费560万元。
南湖区余新镇石堰社区由全镇10个村的拆迁户组成,目前常住人员超过了4000人。按照我市出台的城乡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0元(其中用于社区14元)的补助标准计算,该社区每年可获得市财政发放的财政补助经费5.6万元。该社区主任林爱琴高兴地说:“有了这笔额外的财政补助经费,社区开展公益活动底气更足了。”
北京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观察家论坛秘书长焦兴旺博士认为,嘉兴公共财政覆盖城乡所有社区,实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平正义目标,使城乡居民均等享受了民生经济福利。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徐玲英 陶克强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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