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2010】出台政策推进北部区域发展湿地农业
2011年1月5日 15:42
案由:关于要求出台政策推进北部区域发展湿地农业的建议
业务类型:其他
承办部门:财政局、农经局
案件状态:审核中
提议人:高松林
正文内容:关于要求出台政策推进北部区域发展湿地农业的建议
一、建议背景。我区地处太湖流域,河网密布,湖泊众多,加上曾经大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明显。北部王江泾镇、油车港镇和新塍镇的43个行政村,有约8万亩农田平均吴淞高程3.1米左右,常水位在2.9米左右,最低不到2.6米,内外水位常年倒挂,农田长期处于水淹状态,形成了“逢水必淹、逢雨必灾”的局面,制约了当地农业的发展。
二、现状与问题。为解决北部农民就业、农民增收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初,区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北部农业生产现状进行了调查,初步制订了开发北部湿地农业的方案。去年我区在开发湿地农业上进行了一些探索,迈出了尝试性步伐,以王江泾种植莲藕、荸荠为主、油车港种植南湖菱、茭白为主等水生作物布局初步形成,藕鱼共生、泥鳅+水生作物等生态种养模式正在积极试验。但在发展湿地农业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缺少政策扶持和推进机制。为加快推进湿地农业发展,区主管部门编制了《秀洲区湿地农业及现代渔业园区发展规划》,并通过了省市区部门专家与领导的论证,为湿地农业开发奠定了基础。但我区还缺少扶持北部区域发展湿地农业的政策措施,推进缓慢。
二是缺乏种植技术与经验,农户信心不足。急需引进技术、品种与人才。
三是缺少龙头企业和产业主体。湿地农业发展,一是需要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二是区域农户积极参与,形成企业外联市场、内联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从而使产业发展健康稳健,但我区还缺少这类农业龙头企业,亟待引进培育。
为北部农民转产、农业转型发展的需要,促进北部生态环境修复。建议区政府(财政、农经)出台北部湿地农业开发的相关政策意见,推进北部湿地农业开发的进程。
三、扶持湿地农业发展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湿地农业的开发建设涉及面广,不仅需要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与指导,更需要镇、村和农户的配合与参与。建议区政府成立推进湿地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围绕湿地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湿地农业的发展。明确工作重点,要把湿地农业发展纳入镇、村目标责任考核。
2、出台政策,重点扶持。建议区政府出台扶持湿地农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湿地农业发展。对规模种植水生作物的农户及基地进行补贴;对引进水生作物新品种,探索新型种养模式等试验研究进行补贴;对为发展湿地农业服务的农业,要在资金上进行重点扶持,税收上予以优惠,土地上给予指标。
3、整合力量,做好服务。要加强科技合作,强化技术服务,引进适合当地的作物品种,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为湿地农业开发提供技术支撑。要强化销售服务,培育流通大户和专业经纪人,形成多种销售模式的市场销售网络;要加强市场建设,建立水生农产品发交易市场;要强化品牌服务,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整合现有品牌,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来源: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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