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2010】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2011年1月5日 15:35
案由: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业务类型:其他
承办部门: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案件状态:审核中
提议人:政协经科委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城乡社区体育设施是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有所加强,全民健身工程(点)和村级体育设施遍布城乡,对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加快构建全民健身体系,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市民对强身健体的要求日益迫切,而秀洲新区周边无论是户内不是户外,体育设施总量明显不足、分布较零散且很不平衡,尤其是缺乏有一定规模的体育活动中心,影响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规划思想,着手编制“秀洲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新区中心区域要规划建设体育中心或体育综合场馆。社区体育设施要尽量结合绿地、开放空间、文化设施布局。并按3-5万人配一个社区体育中心的要求,合理布局社区体育设施。以满足广大市民体育健身的不同需要。另外,结合已有的户外健身设施、运动场、活动场地,逐步丰富、健全社区的体育活动设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体育事业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结构,把社区体育设施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同时,相关部门在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规费减免等方面应给予优惠,并结合秀洲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社区文体中心进行补助。社区体育设施用房可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规划建设、国土、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明确部门的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住宅小区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商业社区项目按国家规定必须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应在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以明确,同时增加体育部门有关人员作为规划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规划、验收等工作。
联系人:顾太文 电话:666244
2010年2月1日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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