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并且通过网络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这是我市第一次网络直播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过程(相关报道见2版)。同样是第一次的,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还有不少活动,如在6月举办“公众开放日”、9月市中院采用公开开庭方式审核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
所有的第一次背后,都隐约可见一个共同的主题:阳光司法。阳光司法要求司法部门提高司法透明度,满足案件当事人和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过去,司法机关在公众眼中一直很神秘,公众有了纠纷就会想起到司法机关说理,但是,公众看到的只是结果,至于为什么这样判、为什么有时候会出现同罪不同罚等这些问题,却很难知晓。
正是由于司法机关的透明性还不够,有些时候公众的一些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公众也无法监督司法机关。办人情案、关系案,进行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现象仍然没有杜绝。上月底,河南高院院长就痛斥该省一些司法机关人员“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司法机关不能认真履职,那么其社会危害是极大的。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由于不透明,公众质疑一些案件却无从找到答案,这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去年11月,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受贿案在芜湖审理,当时法院禁止媒体旁听,此举招来了一片质疑声。
法院的判决是公平正义实现的结果,只让群众看到这些还远远不够,公众还需要知道公正实现的过程。消除和杜绝司法领域的不公正现象,提升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增强法律的权威信,这些都必须引入公众的监督,毕竟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让人更信服。
一名曾参加过旁听活动的嘉兴学院教师说起一个颇有意味的细节,上世纪90年代,法官审理时语气有点生硬,显得咄咄逼人,而今年旁听时发现法官语气温和,有时还允许被告人坐下,充满了人性化。是谁改变了法官的说话口气?阳光司法无疑是重要的推动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