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汇报材料
2010年11月23日 15:29
秀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有工作人员4人,依法承担着法律赋予的各项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具体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大队紧紧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始终以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为构建全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围绕“普及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主题,精心组织,创新方法,开展多层次培训教育,多形式送法上门,多案例实务研讨等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和劳动者中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使劳资双方做到知法、懂法、学法、守法。二是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法律执行。今年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继开展了清理欠薪专项行动、“迎世博、保稳定”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主题专项行动,规范企业劳动用工,随时督促企业重视劳资关系,防范法律风险,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回,有求必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今年以来,我们大队共处理以欠薪为主的各类劳资纠纷222起,共为57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各类损失285.7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同时兼顾企业合法利益,恰当平衡劳资矛盾,使纠纷得到合理妥善解决。三是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1、深入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内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职责作用,将大量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重大劳资隐患发现在基层,也将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向企业及劳动者进行宣传指导,使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更趋完善,更有利于劳资纠纷的快速调处和用工环境的改善。网格化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实现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基层劳资纠纷调处率“三个上升”、劳资纠纷案件总量、重大群体性劳资事件、重大劳动用工违法案件“三个下降”的良好效果。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现网络化操作,方便了企业办事,提高了审查效率。2009年度过通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08家,劳动合同签订率98.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3、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星级评定工作。为巩固提升劳动监察网格化工作成效,今年对全区用人单位实行了劳动保障星级分类监管,依托基层网格化工作平台,对辖区内2140家排查到的用人单位按照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条对照打分,评出劳动用工管理三类星级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和指导方式,使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更为科学合理。
通过近几年来我们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使全区的劳动关系得到改善,劳资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增强,企业用工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宣传和执法,企业用工行为不断规范,严格把好劳动合同签订关,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规范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工资支付行为逐步规范,恶意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明显减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提高。二是劳动关系明显改善。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劳资不和谐状况得到改观,劳资双方经常对立的局面得到缓解。我区企业主动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意识大为增强,工资发放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逐年提高,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少用人单位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实行人性化管理,真正做到了使员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三是执法水平逐步提高。通过网格化管理,创新了劳动监管模式,通过对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定期业务培训和实务指导,提高了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贯彻法律,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满意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测评对象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指导和批评,使我们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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