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汇报材料
2010年11月23日 15:32
更新理念、强化服务努力创建“群众满意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第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律援助作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平等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制度,是新形势下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又一条重要渠道。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党和政府而言体现了爱民之心,对法律援助机构而言是利民之事,对法律援助工作者而言是应尽之责。而扎实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是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有力保障。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性,把“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新服务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由衷地体味困难群众的难处,时刻怀着济贫扶弱的热心。以“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态度”“三满意”为工作目标,在便民、惠民、为民服务上狠下功夫,全面提高中心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窗口的职能优势,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第二、积极推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精心打造优良的服务平台。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初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场所,窗口服务环境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中心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精心设置服务区域,将接待区域与办公室独立分设,实行“零距离”敞开式服务,还专门设置了等待咨询的区域、独立的咨询接待室、残疾通道、放置了残疾人扶助用品。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范围、工作流程以及服务承诺上墙公示。在提升服务硬件的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进一步升级服务软件,法律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站通过网络平台上下联动,方便困难群众能就近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零等待”。中心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区法律援助中心力求做到“三个当天”即当天审批、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并根据具体案情,积极引导和支持申请人通过非诉讼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中心全面实施“弱势群体维权工程”,建立低保户和残疾贫困户法律援助对象电子数据库。并向纳入援助对象范围的低保户和残疾贫困户全部发放了法律援助卡。援助卡上列出了我区法律援助机构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持卡人在我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时将享有优先权。进一步“降限扩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法律援助服务,根据我区法律援助新政,中心今年积极为被假农药侵害的外地瓜农及时讨回了7万多元的损失赔偿。中心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异地协作,解决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取证的困难,使援助事项能及时进入诉讼程序,使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同时也化解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第三、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制度,不断提升窗口的服务水平。
区法律援助中心注重从建章立制上加强对窗口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保障,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从咨询接待到法律申请、案件的办理、质量的监督、案件归档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针对法律援助申请人往往受文化水平、各方面因素的限制,许多要求自己也不一定能够说得清的情况,援助窗口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当事人提供最满意的服务,一次性明白无误地告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受援人的权利义务和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等事项。避免当事人其来回奔波,促使其谨慎、正确地行使权利,理解、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为增强法律援助窗口的接待力量,提高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实行了专职援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人员“三结合”的值班制度,规定区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每天轮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区司法局机关干部每周二轮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群众可就自己的一些疑难问题,在准确的时间点选择比较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为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中心构建起法律援助办案监控和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对援助案件审理情况开展“听庭”、发放征询意见表等方式强化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监督,征求受援人对承办人工作情况及案件结果的建议与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败坏法律援助声誉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电、信)法律咨询598人次,全区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其中刑事案件28件,诉讼类民事案件34件,非诉讼类民事案件13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5万余元,受援人满意率达到了100%。
第四、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
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也关系到服务窗口的形象,为此中心注重十分注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专业素质的培养。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群众需求出发真心服务,让百姓感受法律援助的真情。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援助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和技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到法律援助窗口来咨询问题、请求帮助的群众,大多数是身处异乡,孤立无援,有的因为权益被损而感觉投诉无门情绪往往很偏激,中心工作人员视他们如亲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做到“五个一”“四个心”(一副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一腔热情解答、一声走好相送,耐心听倾诉、热心作指导、真心解疑难、爱心施援助)。让他们感受到被关怀、被尊重,帮助他们化解胸中的愤怒与怨恨,在接待咨询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当事人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群众询问的问题,当场能够解答的,立即给予解答;当场不能解答的,实行约期回答,力求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
在争创“勤廉双优”活动中我们付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广大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法制环境的改善,法律援助案件涉及面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打造一个政府信赖、群众满意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在创建平安秀洲、构建和谐秀洲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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