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酒驾” 我市打响预防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收官之战”
2010年11月7日 07:21
红灯亮起,一辆装满杂物的“泥头车”视而不见,轰隆隆地压过斑马线,视频监控的影像画面中只有飞舞的尘埃,压根看不到车牌号……“要坚决查处工程车车牌污损、私自卸载等情况,维护人民群众安全。”11月5日,正在中山西路与中环西路口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周健,在一个多小时内,就逮住了3辆车牌污损的“泥头车”。他告诉记者,为了彻查敢肆无忌惮乱闯红灯的“泥头车”,这个大队的全体交警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全部上路,24小时集中整治违法“泥头车”。
“彻查‘泥头车’违章,拉开了全市‘2010飓风行动’的序幕,也打响了预防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收官之战’。”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来60天里,全市将集中警力整治严重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上午,在中山西路与中环西路口交叉口,记者看到牌号为“沪AL2190”的工程车停在路边。高大的车体被一层厚厚的污泥覆盖,车体前后车牌悬挂处没有见到车牌号,只在车体后部隐约见到用白色油漆涂抹的车牌号。在车主擦去污泥以后,车牌号才露出“真容”。“许多工程车主故意把车体搞得脏兮兮,逃避摄像头拍摄,这类车特别容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周健当场开出了罚单,并要求车主立即修复车牌号。
针对道路上的各种交通安全隐患,昨天,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管理,同时,有关负责人强调,将对“五条常态”实施严管措施,驾驶人千万不要当成“耳边风”。其中,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凡查到醉酒驾驶,一律拘留15天、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者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另外,交警部门还将严查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者;对辖区内客运车辆定期巡查;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等。
交警部门提醒:岁末将至,市民应酬多了起来,加上雾天、雨天等气候因素,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希望市民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坚决避免酒后驾驶、违法掉头、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等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 者 陈 健 通讯员 马 俊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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