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择校费,方法比时间表更重要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2010年11月3日 08:15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就治理择校费向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取消择校费的时间表。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表态“择校”将在3年内终结,时至今日依然未见结果;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如今以择校费为代表的乱收费还在困扰着很多民众。
国家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用意之一在于推进公平教育,使每个学龄儿童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然而,择校费“因财施教”却在制造教育起点不公的同时加剧着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拉大了校际差距。与数十元或者上百元的学杂费相比,动辄成千上万元的择校费才是学校收费中的“大头”,从推进公平教育的立场出发,明确取消择校费的时间表十分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来取消。
毫无疑问,择校费的出现肇始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而择校费的存在则形成了“马太效应”——由于原本占据了更多的优势资源,少数学校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取择校费,并以此来巩固自己各方面的优势地位;与此相反,原本处于不利地位的学校因此更加窘迫。彻底消除择校费的关键在于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行为,加大财政投入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这在很多地区已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决定校际差距的主要因素在于教师队伍,因此一些地方开始积极探索统一制定教师工资,以此来鼓励和引导教师在各个学校之间流动。
可以想象,在“硬件”差不多且“软件”得以共享的前提下,将没有哪个学校可以拥有更大的优势。果真如此,当校际差距真正被抹平之后,无论“以钱择校”还是“以权择校”都将变得毫无必要。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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