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四项意见推进科技工作
2010年10月25日 13:53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科技工作,嘉兴市秀洲人大常委会今年组织了对区科技局的工作评议。日前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科技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对改进和提升科技局工作提出四项意见。
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要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地宣传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科技创新意识,优化全区科技创新环境。要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加强对各级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科技创新知识培训。在具体科技工作中,要切实处理好条块关系,既要充分激发科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又要注意发挥镇、街道参与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全区科技力量,进一步形成推进科技进步的合力。
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要充分利用秀洲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紧紧抓住沪杭等大城市的人才溢出效应和国内外人才流动的机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在创建企业研发中心工作中多渠道集聚高层次人才。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创新人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科技管理队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性,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要加强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服务,创新方法,加大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要加大科技指导力度,引导专利成果产业化,指导中、小型企业做好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要按照全区产业的布局特点,针对性地加强科技服务,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要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的指导和扶植,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科技资源要向农业倾斜,要在开发名、特、优农产品,发展精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使科技工作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要修订和完善《区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经费的使用要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充分做好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明确项目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项目后续的监管工作,对已实施项目要及时验收和划拨资金,对难以完成的项目要分析原因,及时终止或调整,使科技经费在推进全区科技进步中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秀洲区人大 吴家林 王义鸿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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