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四项措施确保公考安全
2010年10月13日 08:28
记者12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公务员录用考试安全的意见》,提出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录用考试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考试安全。
这四项措施一是考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报名、考试阅卷等环节的信息管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数据准确可靠;二是试卷管理制度,制定试卷印制、传递、交接、保管、使用等环节的标准,完善试卷保密管理规定,确保试题安全;三是考试实施管理制度,制定考生身份识别办法,规范监考、巡考、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规则,完善应急处理等措施,确保考试现场秩序正常;四是阅卷管理制度,细化阅卷流程,明确工作规范,确定阅卷场所管理标准,确保阅卷工作安全。
意见指出,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要加大录用考试基础设施建设,装备专用的命题设备、保密工具、反作弊工具及交通工具,确保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到位,加快考试基地和保密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要明确录用考试工作管理责任,建立由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为主导,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参与的一体化责任体系。要加强录用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建立高素质的考录科研工作队伍、命题专家队伍和考务专家队伍,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开发研制科技含量高、普及性强的安全防范技术,为录用考试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考录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考试机构,统筹面向考生收取的费用,切实将这笔费用用到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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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赵超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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