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评创活动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10月12日 17:04
各镇、街道,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秀洲新区工业园区,区纪委各纪工委:
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争创“满意单位”争当“满意公仆”活动的实施意见》(秀洲委办〔2010〕3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重点岗位“勤廉双优”评创活动满意度调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调查原则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做到问卷调查覆盖面广,参与群众的代表性强,切实把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实顺畅地反映上来。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和实效,引导参与调查的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意见建议。
3、坚持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展开。调查方案既要严格程序,充分反映民意;又要简便易行,减轻基层负担。
4、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实效。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精心操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二、组织实施
对全区100个“勤廉双优”争创岗位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在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调查内容
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关于十佳“满意单位”和十佳“满意公仆”的争创标准展开,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有利于客观反映民主评议的真实情况,有利于准确表达广大群众的总体评价。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四、调查时间
重点岗位“勤廉双优”评创活动满意度调查工作自2010年10月10日开始,10月20日前完成。
五、调查范围
全区首批“勤廉双优”评创活动的100个争创岗位。
六、访问对象
1、针对各镇、街道争创岗位的调查对象为:关系在该镇(街道)的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委员;所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代表;机关干部代表(争创岗位人员除外);服务对象、行政处罚对象代表。
2、针对区级机关部门争创岗位的调查对象为:市、区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区级机关干部代表,区纪委委员、各纪工委成员,行政服务或处罚对象代表。
七、方式数量
此次满意度调查将由各组分别召开满意度测评大会,大会包括争创岗位汇报和满意度测评两个环节,每个争创岗位大会汇报时间建议控制在5分钟内,同步发放调查表。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共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300份,其中每镇各150份,街道各100份;区级机关各部门共350份。
八、统计上报
《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评议意见分为分“满意”、“基本满意”、“不了解”、“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1、0.7、0.3、-0.1,并根据发出总数以及满意度测评所占总分(15分)的比例计算出得分。
《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计分方法为:(满意数×1+基本满意数×0.7+不了解数×0.3-不满意数×0.1)÷总票数×15=得分(例如:共发出100份测评问卷,测评意见为50个满意、20个基本满意、20个不了解、10个不满意,则该份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计分为(50×1+20×0.7+20×0.3-10×0.1) ÷ 100×15=10.35(分)
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纪委各纪工委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满意度调查会议。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并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
九、工作要求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是深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客观准确评价和检验我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重要方法和依据。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1、把握调查范围。要把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部门干部和服务、处罚对象参加调查,确保参与群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2、营造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关心我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客观评价的良好局面;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3、严肃工作纪律。问卷调查的访问对象必须排除“勤廉双优”争创岗位的人员,以保证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对于争创岗位人员违规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每发现一例,则取消该岗位本年度“勤廉双优”重点岗位争创资格。
4、加强督促指导。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组织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各组要及时将收回的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于10月22日前连同调查表一并送动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勤廉双优”重点岗位争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区重点岗位“勤廉双优”动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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