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企业可获政府奖励200万 海宁出新政让企业轻装上市热情高
2010年9月9日 08:08
昨天,记者从海宁市发改局了解到,海宁市出台了《关于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此次新政对于企业上市准备期、上市成功后,以及募集资金回投海宁,都有着不同的奖励。特别是拟上市企业在争取上市过程中,便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00万元,第一次将奖励从企业上市后提前到了上市前。
“虽然短期看,政府要拿出大量资金扶持企业上市,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长远绩效。我们经常把上市公司比喻为规范的、发展实力雄厚的、能源源不断生金蛋的优质企业,因此,这一政策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海宁市发改局上市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200万元奖在上市前
记者了解到,本次新政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上市前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所发生费用的资助上,帮助企业降低上市成本,更有效地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开展上市工作。
新政规定,企业首发公开上市申报材料报证监会受理后(境外上市申报材料由当地证券交易所受理),政府将一次性给予企业200万元的奖励。而在原有的上市政策中,奖励须在企业上市后才能兑现。
“这个200万元,能基本上解决企业上市前期的中介服务费用。”上市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对于处于上市准备期的企业,相关规费能免则免,不能免则降到最低。”
同时,新政还进一步细化了企业上市成功后及扩张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政策。企业成功上市、借“壳”上市,本地上市公司资金回投海宁,上市公司兼并收购市内中小企业,都将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
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新政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设立了由多个部门参加的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确定,以及上市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协调,积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协调解决改制上市中遇到的问题。
海宁市副市长许煜威表示,新政措施更加注重可操作性,针对上市过程的不同阶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扶持政策,目的是让企业轻装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企业上市热情高涨
近年来,海宁市企业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上市积极性。今年1月26日,海宁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实现挂牌上市,截至目前,海宁市的上市企业总数达到了6家(不包括浙江晶科),六家企业通过首发、再融资累计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41.8亿元(不包括浙江晶科从纽交所募集的6418万美元),这些资金中绝大部分回投海宁,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主业突出,规模经营是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海宁市从调优产业结构、壮大企业规模、培育行业龙头入手,促进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项目集聚。目前,海宁的上市后备资源库已有30多家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高质量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不少企业已培育成熟即将启动上市程序,一部分企业已处在股改、辅导、报会等关键阶段,预计未来两年海宁上市企业数量将会有更大突破。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方 霞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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