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士官衔级增加至7个 将可享受住房公积金 共进行了3次修订
2010年7月30日 08:06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该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中,士官衔级增加到7个,还将享受住房公积金。
该条例自颁布以来,共进行了3次修订,和1999年进行的第二次修订相比,将现行士官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军衔称谓由原来的一级至六级士官,由低至高依次改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新条例取消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士官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服役等级;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高级士官可服役14年以上。新条例新增士官可以“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并表示“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应当经入伍训练和任职培训。”新条例新增士官的住房补贴和住房政策的内容,表示“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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