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将在实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2010年6月25日 08:25
资料图片: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4日宣布,从2011年起,该校“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学均可报名申请。
24日在北大招生网公布的实施方案对于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的高中生提出了明确要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
据记者了解,北大于2009年11月宣布,2010年该校自主招生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试点地区中学校长的推荐信通过北大的审核后,其推荐的学生便不必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北大当时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但在社会诚信系统尚待完善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北大的这一举措引发不少质疑和争论。
北大招办负责人24日表示,通过2010年的试点工作,北大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的优秀中学生,为进一步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积累了经验。在此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了许多富于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断完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北大招办负责人表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自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顺利实施,离不开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北大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和细节,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继续参与和监督。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江涛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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