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谱的“腐败潜伏期” 反腐未扼住要害,盲打式反贪之下
2010年5月24日 08:17
反腐未扼住要害,盲打式反贪之下,任何对腐败规律的总结看起来都不怎么靠谱。比如,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两名学者日前发布研究成果称,当前贪官的潜伏期越来越长,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而从1978年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为两三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为五六年。结论是“腐败潜伏期渐趋延长”。
省部级干部犯罪的平均潜伏期为6.31年,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看上去很科学、很严谨、很精确,其实这样的“精确”根本经不起推敲:当反腐败缺乏“伸手必被抓”、“腐败必被发现”的制度性路径,而是靠小偷偷出贪官、大火烧出腐败、情妇咬出巨贪、管道堵塞曝出巨款之类小概率偶然事件之时,谈什么“腐败潜伏期”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只有退潮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从当下的反腐情势来看,漫无目的地盲打之下,腐败之潮远未退去,水不仅很深,而且很混浊,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官员在进行裸泳。曝光的腐败很可能并非大多数,依据偶然暴露的那些腐败案件来研究“腐败潜伏期”,样本非常有限,根本不知道官场中尚有多少人仍在潜伏着,这样的“平均”并没什么现实研究价值。看到专家“省部级干部犯罪的平均潜伏期为6.31年”的研究成果,官场中深潜着的“余则成们”一定笑了。
据专家说,“腐败潜伏期”是指一个腐败官员从开始有腐败行为到腐败行为被发现的时间跨度——这里关键的是“被发现”,偶然“被发现”了,便可以根据第一次腐败时间来计算其潜伏期,但如果没有“被发现”,仍在潜伏,潜伏期根本无法测算。潜伏到安全退休未被发现,然后举家移民海外,靠着贪来的钱财过上幸福生活,潜伏期就是无穷大。而从公众的感受来看,腐败“被发现”的概率并不高,这就是“腐败潜伏期”这一概念的致命缺陷。
比如南京的那个周久耕就是如此,如果不是他在治理房市上的表态得罪了网友,网友不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就搜不到他的“九五至尊”;没有“九五至尊”,他就不会露出腐败的蛛丝马迹并被抓住把柄;没有这个把柄和网络舆论倒逼的压力,官方也就不会顺藤摸瓜查出其腐败,周久耕就不会落马。从专家的计算看,周久耕的潜伏期是5年,可从潜伏到曝光纯粹是偶然的。这种偶然下,不幸的贪官刚伸手就被抓住了,潜伏期为几个月,而“幸福的贪官”潜伏一辈子也不会东窗事发。从这个角度看,所谓“腐败潜伏期”其实是杂乱无章的,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如果把那些没有“被发现”的贪官的潜伏期也算上,现在的“腐败潜伏期”何止6.31年?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曹 林(北京)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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