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钓鱼式”反盗版维权受质疑 是变相垄断行为?专业打假人员
2010年5月19日 08:03
据《今日早报》报道 三星笔记本电脑浙江省总代理——杭州翰林汇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翰林汇公司”)被全球IT巨头微软告了!
微软以普通消费者名义向其购买6台电脑后,索赔50万元,因为这6台中低档笔记本均被指安装的是盗版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及Microsoft office 2003软件。
这是微软继去年底在中国掀起维权风暴后,在我省打的首场官司。“使用盗版应该受到警诫和制裁,但微软的维权方式有些不厚道,而且索赔数额过高。”省电脑流通商会有关负责人将微软的维权手段等同于上海“钓鱼式”执法。
由于杭州翰林汇公司对微软起诉目的和取证手段等提出一系列质疑,法院昨天上午临时中止审理,等微软一方补充提交详细证据后择日再开庭。
消费者竟是花钱请的专业打假人员
微软的代理律师说,去年12月,公司发现杭州翰林汇公司代理销售的三星电脑安装了未经授权许可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3办公软件。
随后,该公司委托调查公司与公证机关3次到被告的两家销售门店,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买了6台不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经微软鉴定,6台装的全都是盗版软件。
法庭上,微软一方出具了购买电脑的发票、与委托调查公司的合同。证据显示,微软支付给调查公司3万元,而买6台笔记本的费用只要21750元。微软的律师表示,到杭州购买电脑的都是专业打假人员,而调查公司与微软有长期合作关系。
微软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盗版软件安装工具,删除已安装完毕的侵权软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购买电脑费用、公证费等总计61万余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起诉状中,微软用“十分恶劣”来描述侵权行为,他们认为,杭州翰林汇公司预装盗版软件,不是针对某一款电脑型号的个别行为,而是在多种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中都存在,是一种持续和惯常的行为,并且使用涉及微软的多种盗版软件。
“钓鱼式”维权手段受质疑
质证时,原告的代理律师提出众多质疑。首先调查公司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电脑的行为发生在微软与调查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之前,调查公司工作人员的购买行为能否算消费者身份存有争议,公证机关在这过程中是否公正也值得怀疑。
对此,微软的代理律师解释说,在北京、上海、广洲、深圳等地均有反盗版维权诉讼,他们提供的材料和昨天都差不多,并且均取得了胜诉。
“使用盗版软件的确不对,理该受到法律制裁。”浙江省电脑流通商会倪伟民会长说,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但是微软完全可以通过正大光明的手段进行反盗版维权,采用“钓鱼式”维权确实值得商榷。目前电脑流通商会已在行业内发出警示,提醒经销商防范。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微软通过反盗版维权营销模式对企业和用户进行“恐吓式”高额索赔,是一种变相的垄断行为,也应受到追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希望微软能够采取降低软件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方式争取更多消费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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