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师德禁令” 教师可被一票否决
2010年4月28日 08:23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5分报道,福建省最新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给所有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新的20条行规。违规教师在年终考核中,可被学生和家长一票否决。详细情况我们来连线中央台驻福建记者葛朝兴:
主持人:首先给我们介绍一下,这20条师德禁令都包括哪些内容?
记者:由于20条师德禁令太多,我把它简单归纳了一下,其中包括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等等。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他们出台的师德考核办法中,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提出要求学校必须组织学生、家长开展师德评议。那么,在评议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这些评议结果都将递交学校的考核小组。其中明确规定,教师们一旦违反这20条禁令的任意一条,将直接在师德规范的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被否决的老师除了当年不能晋升之外,绩效工资也要扣发,情节严重者直接撤销教师资格。可以这么说,一票否决权重头是在学生和家长。
主持人:对新规定的出台,老师和家长们都有什么样的反应,有没有支持和反对的声音?
记者:其实学生家长和老师也有各方的说法,在我的采访当中,不少家长表示,希望新规能够落到实处,不要流于形式,否则因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特殊关系,即使参与评议,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一般也会给老师好评。因此不少家长存在这样的想法,新规固然好,但操作起来很难监控。
有的老师对我说,对他们来讲不会感到太大压力,因为这些原本是老师们应该做到的。也有老师表示,希望政策能进一步细化,新规能够有更详细的细则,否则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诸如此类的规定,实际发生具体情况时很难界定,也很难参照执行。另外,现在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对老师的处罚规定,但是没有赋予老师相应的教育权,没有让未成年人明确他们犯了哪些错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毕竟课堂不是一个学生的课堂,而是几十名学生的。如果今后学生家长也参与师德评议,这样下去是否将导致老师不敢管学生?这也是值得教育部门考虑的问题。
来源:
中广网
作者: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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