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弱势群体 广开“法律援助”之门 寻求“法律援助”更方便
2010年4月25日 08:06
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省司法厅相关通知及市司法局相关规定,今后,我市53家律师事务所、3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可以前期代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更方便了。
按照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援助基本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然后通过相关平台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依托相关平台设置的短信提醒功能,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也会在第一时间完成审批指派。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汪宝成
编辑:
朱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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