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拿出全市最好的洱海公园附近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将市民充满回忆的“情人湖”大部分水域填埋,建成了一片别墅群,给湿地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大理市近日表示,为吸引投资商,该项目缺失有力监管。大理市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对业主违反协议的行为作出近4000万元的处罚,一些人员的责任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另据专家分析,如果恢复该区域生态系统将十分棘手,成本远远超过投资建设的成本。
当地政府部门的表态,只有罚款和调查,丝毫没有恢复“情人湖”生态系统之意。看来,当地政府虽然对在景区填湖造别墅表露歉意,而公众目前可以期待的结果却是:想重温旧景不可能,罚款后的湖滨别墅就等于拿到了“准生证”,外界不能动其一砖一瓦。这样的处理结果不能不说令人失望,那些生活在洱海边上的市民,估计只有在梦境中回味“情人湖”了。
如果工业企业对环境造成污染,政府及公众熟知的处理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那么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呢?在大理的填湖造别墅事件中,填的是风景名胜区的湖泊,而且洱海公园还是城市饮用取水口,虽然事情发生在几年前,其开发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就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对于这种违规建造、对景区生态造成破坏的行为处理结果是“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谁污染谁治理,同样,对于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同样应该责令其恢复原状,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这样的精神。以罚代管,不仅不能挽回生态损失,反而会助长违规开发之风蔓延。据媒体报道,建在洱海边的别墅群“洱海天域”豪宅,房价高达每平方米2.5万元,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在如此高的收益面前,政府部门罚款4000万元,作用恐怕是有限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如此处罚措施让政府部门有了罚款收入,开发企业仍然有利可图,双方都没有吃亏,而这“双赢”的背后是公共利益被大肆鲸吞。
“谁破坏谁恢复”应该与“谁污染谁治理”一样,成为不容挑战的铁律。其他的处罚措施,诸如罚款、追责之类,都应以坚守这条底线为前提。这既是体现法律尊严和权威的要求,也是维护政府执政公信力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