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是保障房黑幕的遮羞布 深圳市第二批保障性住房
2010年4月13日 08:33
近日,深圳市对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初审合格家庭予以公示,在为期15天的公示中,人们发现了不少怪现象,比如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深圳市相关部门回应称,这些人都是各政府部门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并不是大家想象的公务员。据悉,在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自动退出申请。
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保障房的公平性格外引人关注。富裕群体抢占保障房是“鸠占鹊巢”的可耻行径,不仅严重损害社会公平,而且加重了弱势群体的被剥夺感。
面对外界沸沸扬扬的质疑,深圳市相关部门的解释令人啼笑皆非——都是临时工惹的祸。临时工,这个原本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一次次在官方回应中展示着惊人的能量,作奸犯科者有之,逞凶斗狠者有之,鱼肉乡里者亦有之……但凡可能损害政府部门形象之事,总能适时浮现临时工的身影,这次也不例外。
撇开这种诡异的现象不说,临时工与否显然不是此番公众质疑的焦点所在。保障房以经济状况为分配依据,申请者的工作性质显然无关紧要——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符合条件,尽可以提出申请。但是,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临时工”呢?据媒体披露,其中不少申请者都拥有住房,有的甚至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的豪宅。
更进一步说,公众此番质疑,更多的是对现有保障房审核制度表示不满——如此漏洞百出的申请人资料,何以堂而皇之地通过保障房初审?这从深圳市住建部门的表态中或许可见一斑——尽管措辞强硬,其所开出的罚单也不过依次是: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相应资格、收回住房、提高租金;对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规行为一旦查实,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身处寸土寸金之地,深圳市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价可想而知,如果骗取保障房得到证实,这是否意味着诈骗犯罪?相比看得见的巨大收益,所谓罚单不过是“和风细雨”——取消资格无关痛痒,5年不得申请理所应当,情节恶劣也不过“通知单位”,一次次金蝉脱壳之后,真正可能“移送司法机关”的究竟能有几人?鼓动如簧之舌就能申报,漏洞百出却能一路过关,东窗事发自有“临时工”出面担责,所谓依法处理遥遥无期——在此背景下,谁能不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蠢蠢欲动?
保障房风波热闹一时,随着“临时工”的粉墨登场,此事大有渐趋风平浪静之势,令公众倍感无奈的是,由于相关流程的隐蔽,我们多半只能暗自揣测其中内幕,如此戏剧性的收场不免令人暗自神伤——舆论监督这张大“网”终究不可能撒向每一个角落,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还有多少富人在窥觑穷人的利益,还有多少荒诞剧在理直气壮地上演?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赵志疆(河南)
编辑:
张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