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教改”需要明晰改革路线图 任何改革都涉及既得利益的调整
2010年3月2日 08:26
公众期待已久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被社会各界称为“新教改”的这份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公平、倡导教育家办学、义务教育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此前媒体广泛议论的诸多事项在此纲要中均有体现,而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等提法也明确出现在此纲要中。这说明,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上,相关各方已经初步形成共识。
任何改革都涉及既得利益的调整,因此任何改革都会遭遇阻力。比如“新教改”提出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将会影响上百名副部长级校长、上万名局级校领导、几十万名处级和科级干部的名分和待遇。正因为改革面临诸多难题,所以,怎样实现“新教改”所确立的目标,就是更加令人关注的事。而综观纲要,对于使用什么手段、什么措施、什么方法来达到这些目标,以及如何评估纲要的实施效果,相关表述却较为粗略。换言之,“新教改”的愿景已基本确定,但是改革的路线图却依然模糊,我们能看到对岸的目标,但通往对岸的桥梁却没有架好。
比如关于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问题,试问由谁来推进?是国家科教领导小组,还是教育行政部门,抑或是学校?如果是教育行政部门,他们能自愿地将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交给学校和受教育者吗?要知道,过去五年轰轰烈烈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以及各种评估、评审泛滥,就被认为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创造权力、享受权力。如果由学校来推进,他们有什么底气向行政部门要权?
再比如义务教育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问题,众所周知,义务教育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是目前各地的通行做法,这种做法不仅缘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而且缘于“以升学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显然,无论是均衡义务教育发展,还是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都绝非一日之功,而在此之前,重点校、重点班即使能在名义上被取消,也很有可能变换名堂继续存在。
从改革的复杂性、渐进性和改革方式的多样性出发,“新教改”很难确定改革的具体模式,各地、各校可根据改革的既定方向,创造性地进行改革探索。但这不意味着对一些涉及关键利益调整的改革也可以模棱两可,而应有明确的步骤、明确的时间节点。在纲要中,很多涉及关键利益的改革,尤其是与教育行政部门权力相关之处,都有“逐步”、“探索”相伴。“逐步”、“探索”未尝不可,但人们担心,由于改革路线图不明晰,改革会遭遇现实的阻力,最终有可能到2020年还处于“逐步”、“探索”之中。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易曲曰(河南)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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