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欧司朗”在禾打赢商标侵权第一案
2010年1月15日 21:59
用的是一模一样的“欧司朗”中文字样,“OSRAM”的品牌标示稍加改动变成了“ORSLAN”……几个月前,嘉兴市某县的欧司朗电器公司(以下简称嘉兴“ORSLAN”电器公司),因为“傍名牌”侵犯了德国“欧司朗”商标专用权被告上法庭。嘉兴“ORSLAN”电器公司败诉,德国“欧司朗”打赢商标侵权第一案。
原告德国著名电器品牌欧司朗有限公司诉称,接人举报,嘉兴某县有一家公司在使用“欧司朗”,而欧司朗公司本身没有在嘉兴地区进行过相应的授权。公司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调查之后,发现那家公司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于是便一纸诉状将嘉兴“ORSLAN”电器公司告了,理由是对方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以及不正当竞争。
被告嘉兴“ORSLAN”电器公司的负责人钱某觉得自己被告得实在冤枉:“之前我只知道“欧司朗”这个名字在广东那边挺有名气的,但也不知道它是德国的,当时网上一查,类似的名字很多,觉得读着挺顺口就用了。”钱某说,“ORSLAN”这个标签是他花了1000多块钱叫别人设计的,而且也拿到了正规的工商营业执照,没想到惹来了“傍名牌”的横祸,这次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和被告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当庭做了认真细致的调解工作。2009年11月27日,嘉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嘉兴“ORSLAN”电器公司立即停止对欧司朗公司“OSRAM”、“欧司朗”、“OSRAM”加“欧司朗”(组合商标)、“OSRAM”(艺术字体)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电器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冠有“欧司朗”文字的企业名称;电器公司赔偿欧司朗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包括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
就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不久,嘉兴“ORSLAN”电器公司一方与欧司朗公司一方于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又一次进行了和解,最终电器公司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欧司朗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判决后,欧司朗公司专门给嘉兴中院院长斯金锦写来感谢信,褒扬法官公正、公平执法。
近几年,随着国内相关政策的出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也普遍提高。与此同时,部分商家抓住了老百姓的品牌意识,“借用”别人已经打响的品牌吆喝。之前就有过杭州的“真外婆”状告嘉兴地区“假外婆”的案子,即使“假外婆”口碑很好也不得不换牌。法官倡议商家:真正想做大做强企业,应踏踏实实创立自己的品牌。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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