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店开展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宣传教育工作
2010年1月4日 08:34
近日,王店镇新居民事务所召开了由新居民协管员和新居民志愿者参加的学习培训会。
培训会上,通报了2009年度新居民登记办证情况,传达了《嘉兴市秀洲区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申领条件:一是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二是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三是有固定住所;四是有稳定工作;五是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六是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秀洲区新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居住年限限制,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一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是被选为秀洲区及以上党代会代表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三是荣获秀洲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四是担任规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五是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六是获得秀洲区及以上人民政府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七是个人在嘉兴投资或年经营纳税达到一定数额;八是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而后大家进行了交流座谈。
会议最后,钱建明所长讲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对秀洲区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审核暂行办法的学习;二是要在新居民中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要充分发挥新居民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好头,起好步。
在这次宣传教育中,还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资料。
来源:
王店镇新居民事务所
作者:
编辑:
顾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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