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先锋团”团长、副团长会议
2009年11月27日 10:40
为扎实推进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先锋团”单位的工作,根据秀洲区文明委《关于成立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先锋团”的通知》(秀洲文明委[2009]5号)精神,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先锋团”于2009年11月2日上午召开了首次团长、副团长单位工作例会。“文明单位先锋团”顾问陆志林同志,秀洲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创建办常务副主任倪顺荣,秀洲区文明办主任、区创建办副主任汤琴芳,以及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工商局等十一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文明单位先锋团”团长、副团长单位交流了前阶段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安排,从10个团长、副团长单位的工作交流情况来着,前阶段各单位在细化创建工作中有亮点,有特色。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自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动员大会后,行动迅速,把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的工作纳入到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二是结合实际,选准载体。各单位为了更好地将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引向深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选准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使创建活动达到四个提高,即单位员工素质有明显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单位文明程度有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推出了一系列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的服务措施。三是拓展领域,共创文明。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主动与结对的社区、村共商创建工作。坚持践行“文明单位先锋团”——致全区文明单位的倡议承诺,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学校开展了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投身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要求“文明单位先锋团”团长、副团长单位,要在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中走在前列,从思想上进一步提升对秀洲区开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的认识,充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投入到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中去,带动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创建工作。要利用“文明单位先锋团”各成员单位的自身优势,拓展创建载体,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切实发挥好“先锋团”的带头示范作用。
来源:
秀洲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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