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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衣恒美
2018年10月12日 09:07 来源:嘉兴日报 简儿

  ※欢喜记

  在闲鱼上卖旧衣,有几天生意会特别好,后来我发现,是因为和那个买衣服的女孩子聊天了。是很诚恳地,像一个朋友一样地聊天。人与人之间,实在有着某种神奇的缘分。因为几句话,便觉彼此相知相惜。这两天每天都能卖掉好几件,都是一个人买两至三件。大约是天气凉下来了,之前挂的毛衣、外套,忽而吃香了起来。

  昨天有个女孩子问一件衬衣,刚聊几句,被另一个女孩子拍走了。于是,女孩子惋惜道,姐姐,还有没有别的。去衣柜里去翻了翻,类似的衬衣并没有。有的也是商标未摘掉,自己也未曾穿过的。毛衣倒是有几件,两件焦糖色毛衣,一件高领,一件低领。一件杏色毛衣,也是高领,质地十分柔和舒适。我的脖子粗,穿高领并不好看。焦糖色低领的那件,是在ZET里买的,穿起来很温暖,把自己裹成了一只胖乎乎的粽子。只是咽喉炎频频发作,未免穿那么低的领子找罪受。于是狠狠心把这两件挂了出来。

  女孩子说,好喜欢。三件都想要。可是两件都是焦糖色,挑其中一件即可。我提醒女孩子。最后,女孩子要了两件高领的,又挑了一件风衣。她说:运气好,遇见亲亲这么好的买家,愿世界对你温柔以待。

  回她:你也是。

  女孩子又回:那你早点休息哦,打扰你太久啦。

  其实与那个女孩子聊天的时间,加上给衣服拍照,上传照片,花的时间加起来,可以写一篇一千字小文。卖出的衣服的价格,与那一千字小文的稿酬差不多。

  为什么还要在闲鱼上花那么多时间呢?

  我问自己。

  因为,旧衣恒美。舍不得把它们扔在门口的垃圾桶里。那样它们会很无辜。

  当初把衣服挂在闲鱼上,临到出手时心里又有不舍,就写了些文字记录。

  又想,这世上有一个女子,爱这一件衣裳呢。于是心里又觉释然。

  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与纠结中。陆续卖掉三四十件旧衣,所赚的银子,只能买三四件新衣。但是如此心里亦很满足,衣橱里清空了,仿佛连同心上的芜杂也一并清除掉了。

  还有一个好处是,很少去逛街买衣服了,因为觉得自己拥有的衣服已经足够多。另外,买衣服实在太浪费了。浪费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不如省下来来做一些别的有趣的事情。

  很久以前,其实我也穿过旧衣。念师范的时候,妈妈每个月给我一笔钱,其中的一大半,几乎都用来买衣服了,那时候只去逛城隍庙旁小商品市场,挑十几块二十块一件的衣服,料子很差,可是款式不错。

  有时也买二手的。学校附近有个菜场,门口摆了旧衣摊,花花绿绿一堆,大多皱皱巴巴的,有时运气好,也能淘到一两件好的,只需花几块钱就能拿走。那时候真是迷恋上了旧衣摊,有一次看到一件米白色的棉布衬衣,买回来用香皂洗干净,晾在太阳底下。那件米白色棉布衬衣,晾在木衣架子上,风吹过,特别安静,有一种岁月亘古的味道。尽管我不晓得哪个女子曾穿过它,那个穿过它的女子如今又在哪里。可是,穿着那件旧衣施施然穿过街市的时候,分明觉得有人在回首朝我看。

  想到现在,世上另有一个女子,穿着我的旧衣在世间行走、奔波和忙碌,心里亦觉十分慰藉。

  好似我与那陌生的女子,忽而有了亲近之意。

  那些喜欢我的旧衣的女子,大抵与我是一类人。一样的敏感、煽情,一样地惆怅、惘然,一样地恋物、怀旧,对某些人,某种旧物,有一种偏执与执念。

  所以我们才会彼此相遇。

  今天又有一个女孩子,买了我的三件旧衣:一件咖啡色格子风衣,一件米白色卫衣,还有一件蓝白格子衬衣。那件风衣,是去年秋天有一次去参观某个美术馆时特地买的。说起来自己也很喜欢。不知怎么也挂了上去。女孩子既然拍了,就不好意思说不卖了。况且衣柜里还有一件类似的风衣,只是格子略大一些。每次逛街的时候,看见好看的衣服眼睛放光,忍不住买下来。只有在整理衣柜的时候,才会哀叹,怎么有这么多衣服啊。

  女儿她爸说,新房子装修,倒时专门给你做一件衣帽间。我急忙告诉他千万别。那么贵的房价,花十几平做一间衣帽室,岂不是代价远远超过里面的衣服,倒不如穿旧了扔掉来得更划算。小声在心里告诫自己:以后再不买这么多衣服了,衣服只要够穿就可以了。其实压根就来不及穿,秋天很快就会过去,衣柜里的几件米白色薄风衣,很快就不复再穿了。

  可是有什么法子,就是钟爱米白色的风衣啊。款式几乎一模一样的买了三件,一件ZET的,一件Miss lan的,还有一件在万达一家新开的日系风小店里买的。那天和女友去淘,两个人在试衣间进进出出,大有把一爿店买下来的气势,结果到最后,只买下了这一件风衣。那个店里的售货员,仍旧脸上带着微笑,客客气气地打包,告知洗涤方式,一遍遍地说,欢迎下次再来啊。

  不知道为什么,穿上这米白色薄风衣,便觉自己脱去了身上的稚气,有一种沉稳与练达了。大约很希望现在的自己是这样一个女子。

  最近还买了一件烟灰色毛衣外套,在摩尔那家律卖的店里买的。那天经过那家店,看见烟灰色毛衣挂在橱窗里,我的脚步就再也挪不动了,走进去从衣架上拿下来,穿上了它。

  那件烟灰色毛衣,料子里含有百分之五十的羊绒,穿起来又轻盈又暖和。尽管价格有点小贵,抵得上半个月的工资,还是咬咬牙买下来了。因为觉得要取悦自己,多爱自己一点。每天那么努力、辛苦、忙碌地赚银子,看见心仪的东西,只要尚且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想拥有它就拥有它吧。

  大约是去年冬天开始,开始这样娇惯、纵容自己。在那家店里陆续买了几件羊绒衫。冬天穿上羊绒衫,外面套一件呢大衣,走在大街上一点也不觉得寒冷,仿佛被一种温暖与柔和的气息包裹。又仿佛一个恋人的拥抱。

  于是衣柜里别的毛衣,遂一件也不愿意再穿了。

  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罢。

  写了《天才梦》的张爱玲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是随着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

  那张在香港兰心照相馆拍的照片上,彼时三十三岁的她,穿了一袭滚边掐腰七分袖中式夹袄,下巴微台,神情傲慢。那么华美高贵冷艳。可是为什么见到胡兰成,她“忽然变得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

  张爱玲把祖母的一床被面拿来做衣裳。“仿佛穿着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那件米色的薄绸上,洒着淡淡的墨点,隐着暗紫的凤凰。

  那个刹那,由那袭旧衣传递给她的,又是怎样的记忆?

  有一年,我在某个名人故居参观,看见卧室里陈列着一口打开的箱子,里面塞满了衣服。那大约是那个人从前穿过的,收集起来放在了那里。它们曾簇新地穿在他身上,贴紧过他的肌肤,感受过他的体温、爱恋与情思。现在呢,斯人已逝,那些藏在箱子里的旧衣,大约亦是寂寞的。

标签:原创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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