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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6年9月29日 09:40 来源: 嘉兴日报 区供销合作总社 朱维达

  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供销合作社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于2006年作出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内在要求,是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谋求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是指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乃至整个农村金融、流通和技术推广体系这些单一的农村合作组织经过体制性的重组结为一体,构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综合平台。“三位一体”,既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三位一体,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三位一体,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三位一体。我省“三位一体”的试点实践就是通过促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发展、规范与改革,加强这三类合作组织的合作、联合与整合,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流通与科技体制改革,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使之兼具金融、流通、科技三重合作功能,贯穿县、乡(镇)、村三级合作体系,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

  “三位一体”是组织性质、服务宗旨、服务对象、基本利益一致的为农服务组织的联合,其性质是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官方组织。作为非企业组织,以服务而不是赢利为目的,既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专业合作社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既要靠组织有效的服务,也要靠政府必要的政策扶持。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为这一联合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并运用这一联合平台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农村经济合作协会又是非官方组织,更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这一组织的政治方向和服务宗旨。

  在构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联合平台中,这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的主要特征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支撑,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和管理为保障,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而结成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功能齐全、分工明确的松散型服务联合体。由信用合作社解决农业生产中的资金问题,由供销合作社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市场问题,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业产业的发展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农村服务体系,是分散的,各类服务组织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并由于各自的局限性,只能从自身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去考虑和组织服务,因而造成一定的社会服务资源浪费。“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着眼点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不是另起“炉灶”,而是整合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共同服务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供销合作社迅速崛起、再创辉煌,实现跨越发展的爆发点之所在。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的各项改革。构建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增强了农民与合作社自我服务、自律管理的能力,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有助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同时,“三位一体”建设也为村经济合作社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体。“三位一体” 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多功能多层次的合作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搭建科技、金融、流通支持体系,将分散的、弱小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位一体”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架起了桥梁。一方面,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为投资农业、支持“三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载体,为城市支持农村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另一方面,它把各环节的生产要素和各种资源整合起来,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全程服务,有利于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推进“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

  目前,“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基层对“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难;“统”的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造成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抓基础,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三位一体”的基础环节,通过参股、领办、对接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同时,通过多种举措大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主要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化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品牌,重视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

  抓带动,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功能。把供销合作作为推动“三位一体”的带动环节,采取多种方式搞活农产品流通,带动开展生产合作、专业合作。主要是推进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和搭建农产品与市场联接的桥梁,组建网上供销社。

  抓支撑,着力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把探索发展为农融资服务作为推动“三位一体”的支撑环节,以此支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一是充分利用“外置金融”资源,加强与银行、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二是积极发展内生于合作社和农户的“内置金融”,发展多种形式的内部资金互助,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会;三是支持各地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信担保、农业存贷款、农户信用培育、资金托管结算等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为农业生产、流通提供资金支撑。

  抓平台,凝聚推进“三位一体”的合力。“三位一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推进。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加大支持,为开展“三位一体”工作营造好的环境。一是加强社会资源整合;二是加强系统内资源的整合;三是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建设。

标签:原创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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