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情
一
很久以前,奶奶跟我说过一则兄弟两人轮流穿一条棉裤的故事,是说那户人家很穷,冬天只买得起一条棉裤,于是哥哥穿的时候,弟弟只好在被窝里呆着。
我小时候,也挨过衣服的穷。一年之中顶多也就做两次新衣服。一次是姑妈送的,因暑假姑妈把表弟寄放在我家里,于是开学时特地剪了一块棉布送给我,再请裁缝店里的宋师傅做一件衬衣。
另一次,则是过年的时候,妈妈特地给我和弟弟添置新衣裳。小孩子家大年初一要穿新衣,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习俗。因为要多穿两年,那衣服买得极大,穿起来肥肥的一点也不好看。
可仍是盼着过年买新衣,有时是大红色呢大衣,有时是滑雪衫。最阔的一年,是一件皮夹克。那一年,爸爸做小生意赚了点钱,我也已经长成了十几岁的花季少女,那一阵村子里流行穿皮夹克,爸爸就给我去海宁买了一件。我记得是咖啡色的,有个毛领子,照例很肥大,才穿了个新头,就被妈妈收起来放在樟木箱子里。妈妈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藏着藏着就忘记了——那件皮夹克,等到有一天从樟木箱子里翻出来,满是樟脑丸味儿。我后来再也没穿过。
念师范的时候,妈妈给我的零花钱中很大一笔都用来买衣服了。这个坏习惯沿袭至今,每个月的工资,几乎一大半都用来买衣服。那时只去小商品市场淘衣服,十几二十块钱一件,料子很差,可款式不错,并且又只买得起那种衣服。
甚至也买过二手的。学校菜场附近有个地摊,卖旧衣,大多颜色黯淡,款式陈旧,运气好的时候,也能淘到一两件好的,只需花几块钱就能拿走。那一阵真是迷恋上了旧衣摊。买回来用香皂洗干净了晾在太阳底下,那种米白色、烟灰色的棉布衬衣,有一种岁月的味道,尽管我不晓得哪个女子曾穿过它,那个穿过它的女子如今在哪里。可是,穿着那旧衣施施然穿过闹市的时候,分明觉得有人在回首朝我看。
青春是这样鲜艳浓烈,纵使一袭旧衣,亦挡不住它的光华。
有一天,我不知怎么想到,也许那件旧衣的女主人,早已经不在人世。可是穿了旧衣的我,替她在世间行走、奔波和忙碌。想到这里,我忽然热泪盈眶。
二
师范三年级召开春季运动会,作为入场仪式升旗手的四个女孩子之一,须穿一件大红色运动服。可是我没有大红色运动服。于是只好去找红莉借。虽则在同一个年级,许多人却并不认识。但有些人,注定会相识,比如我和红莉。
记得面试那天,我在考场门口的走廊上遇见她。她侧身坐在一张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我走过去一看,是顾城的诗集。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阳光照在草坪上。红莉抬起头,朝我微微一笑。不说话,就十分美好。不知怎么后来两个人还是搭讪上了。才发现,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红字,并且都是家中的长女,有一个弟弟。
开学第一天,我们在校门口又遇见了,两个人很快就跟橡皮糖似的粘在了一起。
想必红莉的家境尚可,她有一箱子衣服,大约都是那时候最时髦的款式。她人长得又极漂亮,忽闪着一双大眼睛,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女孩子。
那会儿,赵薇扮演小燕子的《还珠格格》正在热播。说起来,大眼睛的红莉长得有点像赵薇。她甚至走起路来都是一蹦一跳的。特别是她的那件大红色运动衣,胸前有个米奇图案,十足的活泼可爱。
那件衣服穿到我身上,我亦变得活泼了许多。红莉笑嘻嘻地说,真好看。那一个春天的黄昏,天上云彩涌动,我和红莉伫立在女生寝室楼的窗子底下,窗前有一株玉兰树,隐约闻得见香气。
玉兰花闹哄哄的,像一群到处乱跑的疯丫头。那真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了。只是当时的我们惘然不知。
另一次,参加学校举行的主持人大赛,红莉陪我去婚纱店租了一条天蓝色的蓬蓬裙。那条裙子的裙摆很大,一直拖到地板上。上台之前,红莉还一直跟在我身后帮我拉着裙摆。一边拉一边还打趣道,今天你好像是新娘子耶。
十八年以后,红莉开了一辆宝马来接我逛街。彼时两个人已为人妻、为人母,眼角眉梢亦有了皱纹。只是不改顽劣,照例勾肩搭背,伫足街角的奶茶店,一人买一杯热可可,然后大摇大摆去逛街。逛的是一家小店,一人淘一件一百块的棉衬衣。红莉把她那件棉衬衣在身上比试了一下,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穿在我身上看起来是不是像一千块的?我笑答,是,老板娘。
而我眼前依稀浮现的,仍是那一个春天的黄昏,那两个站在白玉兰树底下轻声交谈的,十八岁的女孩。
三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很多年以前,仍旧是春天的黄昏,我和奶奶在阳台上晒棉衣。那些棉衣有的已经破了,钻出了白色的棉絮。有的沾了污垢。还有的呢,大约真的爬了几只虱子。
因为我的头上长了虱子,痒极了,恨不得把头皮抓掉。奶奶拿了一把篦子,细细地给我篦头发,篦到一只虱子,用指甲一掐,“啪”的一声掐出血来,声音极其清脆。
水泥栏杆上晒了一捆棉布,米白色。我很好奇,便问奶奶这些白布为什么不裁剪来做衣裳。奶奶说,现在还不行,等到奶奶死的那一天,才可以。
原来那是村里的老人在世时为自己准备的白布,又叫做老布。等到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她要她的儿子孙子,穿上一袭白衣,送她最后一程,与她永诀。
那时,我不知死是何物。死就是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并且再也不回来。奶奶告诉我。
奶奶的小儿子死了,与老婆吵架,喝农药自杀。奶奶衣橱的抽屉里,还藏着一本小儿子的日记本。那是那个在我记忆中面目模糊的小叔叔,唯一留在尘世的印记。
奶奶并不认识字。嘱咐我一字一句地念给她听。念及“某月某日,与某人喝酒,借一块钱”,奶奶着急起来,到底是谁借的谁,那一块钱,后来有没有还?
令奶奶更着急的是,天很快就暗了下来。她招呼我把日记本收起来,赶紧帮她收棉衣。
那时候,岁月悠久得如亘古的落日。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会老,都会死。悲欢苦乐,任谁都无法躲避。生命那一袭袍子,华美的只是给别人看的。而那些令你痒、令你恨的虱子,唯有你自知。
写了《天才梦》的张爱玲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
那张在香港兰心照相馆拍的照片上,彼时三十三岁的她,穿了一袭滚边掐腰七分袖的中式夹袄,下巴微抬,神情傲慢。那么华美高贵冷艳。可是为什么见到胡兰成,她“忽然变得很低很低,低到了尘埃里”?
张爱玲把祖母的一床被面拿来做衣裳。“仿佛穿着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那件米色的薄绸上,洒着淡淡的墨点,隐着暗紫的凤凰。
那个刹那,由那袭旧衣传递给她的,又是些怎样的记忆?
有一年,我在某个名人故居参观,看见一口打开的箱子,里面塞满了衣服。大约是那个人从前穿过的,收集起来放在了那里。它们曾簇新地穿在他身上,贴紧过他的肌肤,感受过他的体温、爱恋与情思。现在呢,斯人已逝,那些关于他的旧衣,大约亦是寂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