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声:积极回应代表群众关切
秸秆禁烧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是我国农村家庭生活用主要能源。作为浙江省的农业生产大市,拥有着318万亩耕地的嘉兴,年产水稻、油菜、大(小)麦、玉米等秸秆180多万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生活能源日益多样化,过去长期作为生活能源的秸秆逐渐被电、煤气、太阳能等取代,导致秸秆资源过剩,大量被浪费在田间村头。此外,不少农民为了抢农时、抢播种、图省事,选择将相当一部分秸秆就地付之一炬。每到春耕秋收季节,农村田间地头总是“狼烟四起”“烽火连天”。
对蓝天白云的向往,是百姓对生态环境的热切期望。近几年,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事件时有发生。随着雾霾天数的不断增多,群众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根据市大气污染监测数据分析,秸秆焚烧已成为我市特定时段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秸秆焚烧不仅污染了空气、浪费了资源,还加重了土壤板结,甚至会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影响交通运输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6月9日,我市就发生了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四死五伤的重大事故。运用法律手段根治秸秆焚烧,刻不容缓!
“露天焚烧秸秆会产生滚滚浓烟,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而且还会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机场每逢农作物收割季节就深受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有时机场能见度低于400米,严重影响航班正常起飞和降落。”……在去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上,我市多名省人大代表就围绕秸秆焚烧话题,积极提交议案、建议。
“我们做过专门调查,一年四季当中,秋季是嘉兴PM2.5浓度最高的季节,这里面除了输入性原因之外,内因中比较大的一块是因为燃烧秸秆。”全国人大代表、嘉兴市委书记鲁俊在去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明确表示,如果立法权放开,嘉兴将会就秸秆燃烧行为制定地方性法规,严控这种行为,让市民见到更多的蓝天。
为了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在嘉兴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胡少萍、王金良等市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4个建议,要求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来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
“人大应该在地方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回应代表关切,积极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这对全市上下统一认识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必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对制定秸秆露天“禁烧令”高度重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农委和新成立的法制委先后组织专班,广泛听取专家、有关部门和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研究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问题,做好地方立法准备。
去年11月27日,嘉兴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要求继续做好后续工作,争取让条例早日通过实施。
聚民意: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建议
去年9月14日至15日,我市召开了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人大法制委正式成立。
作为新组建的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嘉兴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牵头组建由有关专委和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在前期赴外地学习考察、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征求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次到嘉善、海盐等7个县(市、区)和环保、农经等20多个部门和社会团体,深入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所需所盼。
“2014年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秸秆禁烧行动,秋冬季晚稻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但夏季大(小)麦秸秆禁烧难度依然很大。建议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消除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的瓶颈问题,全面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缓解雾霾日益加剧的势头。”
“通过这几年的宣传管理,焚烧秸秆的现象有了减少,但是有些农户把秸秆堆放在房前屋后、田角路边,这不仅影响村庄的环境整洁,还造成出行安全、堵塞渠道等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短期可阻止秸秆焚烧,但长久而言会产生再次焚烧和流向河道及池塘内破坏水环境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在严禁焚烧的同时,采用堵疏结合、秸秆还田等办法。”
……
政府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秸秆收贮站的建设运作、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规范、政府部门的责任……社会各界对秸秆禁烧问题反映强烈。
为了更好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去年11月23日,我市召开了首次立法协商座谈会,认真听取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
“该条例既顺应了民心,也体现了立法精细化、实用性的特点。”市政府副市长、民盟市委会主委柴永强表示。
“在起草审议阶段与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商座谈,既是一次政治协商,也是一次民主协商,这对我们进一步听取各界人士的利益诉求、提高法规质量大有好处。”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何伟明说。
为促进条例的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条例质量,去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又将《嘉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两个条例草案及说明向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征集意见。不仅公开法规条文,还公开立法背景资料,并形成提出意见的研究、处理和统一反馈机制,提高了大家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针对收集到的100多条意见建议,起草小组不回避不躲闪,逐一分析整理并积极吸纳,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很高兴,我提的几条建议都被采纳了。比如秸秆收贮运主体的范围,条例将农业经营主体修改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见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过来的《关于协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的反馈函》,市致公党市委会主委赵如英兴奋地说。
解民忧:多管齐下治理秸秆焚烧
“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这是嘉兴首次立法期望达到的目标。
要从根本上遏制住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就必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执法必严。为此,条例在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对农业生产主体不及时收集、处置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和露天焚烧他人秸秆的,也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倡导农业生产主体及时收集处置好秸秆。
结合我市行政处罚权划转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力量配备这一实际,条例还明确规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焚烧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确保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
加大查处力度只是“治标”,要彻底解决秸秆焚烧难题,治本之策在于为秸秆找到新的出路。
前不久,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农林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据该项目负责人称,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可利用秸秆25万吨,替代节约标煤12万吨,新增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年供气量35万吨,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25万吨,同时通过收购秸秆,这一项目每年可为农民增收数千万元。
该项目是我市积极拓展秸秆利用渠道的方式之一。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
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规定,明确提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条例还指出,“要鼓励、支持设立秸秆收贮中心(站),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大力推进秸秆利用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和原料化水平,条例还规定,要将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项目纳入政府政策优惠或者资金补贴范围,制定出台政府扶持的具体目录,切实提升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秸秆露天焚烧所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无人能够独善其身,也无人能够置身事外。在秸秆露天禁烧这场蓝天白云保卫战中,从政府责任到企业义务,再到公民的环境理性,一个也不能少。
从眼前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主要是社会效益;但能否持久防患于未“燃”,关键在于形成良性的机制。据此,条例强调,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此外,由于秸秆露天禁烧的重点是广大农村,仅仅依靠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监管还显不足,必须要多管齐下,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此,条例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的作用,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农户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