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秀洲区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以强化派驻所司法行政职能为切入点,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正规化为着力点,以实现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为落脚点,高标准、高起点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明显。经过2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区6个司法所已全部被授予“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在全市率先实现创建率100%,并逐步建起了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文化层次较高、业务素质较强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服务立所 司法惠民
按照《浙江省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要求,秀洲区统筹规划,不断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各司法所按照“四室一库”的要求划分功能用房,统一设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接待窗口,标识齐全业务种类,保障来访群众“门好找”、“事好办”。人员素质的提升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6个司法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63名,其中下派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7人,平均每个所达3人,法律专业共有30人,占总人数47.6%,所长法律相关专业率达到83.3%。全区建起了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文化层次较高、业务素质较强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为了让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秀洲区通过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采取“1+X”模式,在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新居民、市场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同时,开展“品牌工作室”的创建活动,并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警调对接”工作室全覆盖。完善的调解网络体系,方便了群众解决问题,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各司法所还围绕“六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多形式的特色普法宣传,为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各所还指导“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已成功培育了“民主法治村(社区)”56个,创建成功率40%,诚信守法企业19个。在特殊人群管理上,秀洲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对生活困难的矫正人员和归正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近三年来各司法所均无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大刑事犯罪情况发生,有效确保了监管稳定。
而自2007年起,秀洲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各地积极推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打通法律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2013年开始,各司法所逐步落实律师驻所值班制度,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即每周安排一天由律师坐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升级提质 一所一品
2014年,秀洲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秀洲将继续做好升级提质工作。星级越高,则越规范、服务质量越高。随着对星级标准的追求,也意味着对基层司法所高标准、高要求。
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司法所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抓长效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各司法所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有为创有位,以有位促有为。另外,要改善司法所职能交叉问题,进一步理清司法所与地方信访办、综治办等部门的关系,提高司法所的独立性地位,并依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应当履行的九项职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保持现有创建成果的同时,要坚持工作常抓,不能放松,对于已经评定的星级司法所,要不定期进行复检;对于尚有提升空间的三星级和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星级,争创高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全面提升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整体水平。
队伍建设,基层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是发挥司法所作用的关键,要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奋发向上的活力,必须从各方面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与关爱。一方面,在政治待遇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关心司法所干部的经济待遇,努力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的工作氛围。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所长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要认真解决所长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在下派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逐步培养副所长乃至所长型人才,安排他们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另外积极开展以老带新,让年轻的同志多向所领导学习,所长、副所长要发扬“传、帮、带”精神,不吝赐教,倾囊相授。同时,要严把所长任用关,要把热爱基层司法行政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同志放到所长岗位上,在任用程序上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