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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对策
2018年1月25日 10:14 来源:嘉兴日报 区卫计局 郭林尧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红十字系统融入政府应急工作体系的优势业务,特别是近年来各种重大灾害和事故的增多,使得普及紧急救护常识,提高群众在紧急状态下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成为摆在我们红十字会面前的现实课题。随着秀洲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事业的快速推进,在应急救护培训上虽然也摸索了一些培训经验,总结出许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运行模式,但也暴露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发现不少迟滞秀洲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深入发展的因素。

  分析来看,目前多种因素制约培训开展,一是对应急救护培训认识不够,公民急救意识缺乏,企业对救护培训的意义普遍认识不足;二是师资力量薄弱,缺乏综合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有青黄不接的问题、缺乏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的师资、部分师资知识更新跟不上;三是现行培训模式制约了救护培训的进一步展开;四是顶层设计的部分缺失使救护培训工作开展被动。

  扩大应急救护培训的社会影响力

  红十字会自身要加大对救护培训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利用区红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宣传窗口、报纸、电视台加大宣传,提高户外大型广告宣传力度,适当增加宣传投入,扩大宣传范围。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扩大公益宣传面,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开辟栏目,定期播放或刊登红十字应急救护内容,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让公众充分了解普及现场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正确认识应急救护培训和主动参与的意识。

  夯实救护培训质量基础

  要逐步建立以专职师资为主导,专兼职师资共同发展的专业化师资队伍。探索在专职师资方面给予人员编制上的支持,可以选聘少量事业编制的优秀师资作为红十字会专职救护师资,充实救护师资队伍。逐步增加退二线的优秀师资比例,继续培训工作在一线的教师、医师,保持专兼职师资共同发展的局面。

  定期组织师资队伍集训或轮训。专职救护师资人员同兼职师资相比,有了时间和精力的优势,可以自我充电,及时更新救护知识,并与国际最新操作规范接轨,让现场应急救护技能更加专业化、科学化和国际化。

  争取早日出台政策性法规文件

  当前,我国公民在急救技能方面的素质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已不相适应,救护技能普及率在另一个侧面也反映着国民综合素质的强弱。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将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和素质教育的范畴,让更多人具备这项基本技能,改变目前这种“要我培训”的局面,逐步形成“我要培训”的氛围。

  一是可考虑先出台地方配套规定,对救护培训工作做出规范,对企业相关高危行业,从顶层设计上,明确硬性规定,形成规范的制度规定,让企业主动来培训。二是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服务,建设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或基地,并负责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等公益设施运转所需费用(包括聘请专职救护师资和专门服务于救护培训中心的志愿者等)。

  探索基地化应急救护培训新模式

  通过调研,参考其他国家培训经验,可以尝试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探索基地化救护培训新模式。

  基地由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采用全天8小时滚动性培训模式。培训人员随时报名,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培训。培训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理论阶段,第二阶段是创伤救护阶段,第三个阶段是预约操作科目考核。基地化培训可以大大提高培训的人数和质量,还可以兼顾持证红十字救护员的复训。

标签:原创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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