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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老师
2017年12月22日 09:01 来源:嘉兴日报 范洪祥

  ※历史吧

  “赤脚老师”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对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的俗称,是不吃国家商品粮、不占城镇户口编制的乡村教师,是师资力量短缺下的产物。那时,号召“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公办小学下放到村大队来办,乡乡办高中,村村办小学,小学办到家门口,学校数量猛增。同时,于农村小学、初中生源不断增加,大学则多年不招生,教师人才青黄不接,大量缺员,便从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中的下乡知青或回乡知青中选拔代课教师,这就出现了大量的“赤脚老师”。

  据《嘉兴市志》记载,1978年,嘉兴县(老行政区)有小学教师3013人,其中民办教师2136人(包含农村“赤脚老师”),占70.89%。那时的“赤脚老师”既当社员又当教师,农忙时与社员一起从事农田劳动,不拿工资,只拿工分加津贴,工分数量参照当地农村社员全劳力记分。

  1969年时,农村男全劳力10个工分折算人民币大约4角8分。赤脚老师每个月在生产队的工分是30天乘以10分,为300分,算下来月工资是14.4元。“赤脚老师”每月还有6元津贴,两项合计每月工资是20.4元。工分折合人民币,每年有些浮动,浮动额是5元左右。女“赤脚老师”收入略微低一点,但总体都比当地社员高一些,有的“赤脚老师”每月可拿到25到28元。当时,在编教师见习期工资为30.50元,四五年后才转正定级,有10年教龄的教师一般月工资44元,相比之下,“赤脚老师”低于在编国家教师15到20元。

  由于“赤脚老师”工作辛苦,责任重,加上待遇低,流动比较大。“赤脚老师”临时观念重,有的“赤脚老师”看到企业待遇好就跳槽,往往做不了多少时间就换岗,往往造成教学质量严重低下。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教育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恢复了原有的教育体制和秩序,学校布局重新进行调整,师范生来源也不断增加,迅速改善了教师结构。随即,嘉兴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除了适当提高“赤脚老师”的补贴待遇之外,又着手分期分批对“赤脚老师”队伍进行改编。

  “赤脚老师”队伍改编主要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前两类基本任用或试用,由主管局委托教师进修学校有计划分期在职培训,一面进行教材教法考试和专业合格考试,一面进行学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的“赤脚老师”,在符合学历要求和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招聘为国家教师。

  从1983年起,每年都有“赤脚老师”转正为国家教师,同时,还有“赤脚老师”退休由符合学历条件的子女顶替当教师的,称为“顶职”。1990年后,嘉兴城区在编“赤脚老师”通过考试全部转为国家教师,其他各县(市)郊区也大多数通过考试转为国家教师。

  “赤脚老师”转为国家教师后,原来任教的年限既算工龄又算教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教师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大幅提高。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赤脚老师”则被淘汰,这些被淘汰“赤脚老师”有的被当地党政机关招聘成为乡镇干部,有的自主创业成为乡镇企业家,也有一些年轻的“赤脚老师”参加高考被师范院校录取重新分配成为国家教师,还有的进了社区企业。

  从总体上来说,通过对“赤脚老师”队伍的改编,大大改善了教师的结构,提高了师资水平。“赤脚老师”是我国特定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发展我国的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应当记住这个群体曾经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增过光、添过彩。

标签:原创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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