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菜间传菜的窗口怎么没有安装移动玻璃小门?厨房内的食材怎么挂在毛巾存放处?”昨天下午,秀洲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陈召桂,跟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江南摩尔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中,陈召桂仔细查看了餐饮店后厨,并一一指出其存在的细节问题。
昨天下午,秀洲区食安办聘请的11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分成3组,对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农业种植基地和餐饮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也标志着秀洲区首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上岗。
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拓展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途径,形成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今年7月,《秀洲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炉。根据该办法,8月,秀洲区食安办正式聘请姚放元等11名市民为首批秀洲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期为3年。
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秀洲区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要保障食品安全,依法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仅靠监管部门难以到位,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聘请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都十分热心公益事业,他们中有普通居民、退休老干部、村(社区)干部、企业负责人等。这些社会监督员将参与食品生产经营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各环节的监督,为保障食品安全拉起一道新的“防护网”。
根据《管理办法》,社会监督员可在同级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督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前往食品相关单位,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区、镇(街道)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在组织“你投诉、我查处”“你点题、我检测”“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等集体性活动时,可邀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
社会监督员日常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可及时通过微信群向同级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社会监督员日常发现或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到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存在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同级或上级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社会监督员将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服务监管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相关检查监督活动,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管,让市民吃得更放心。”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