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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
2017年9月26日 08:24 来源:嘉兴日报 撰文 葛志强 赵 晨

  夯实和谐劳动关系之基

  近日,秀洲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以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出炉,浙江今顶集成吊顶有限公司、浙江美尔凯特集成吊顶有限公司、浙江嘉湖机床有限公司、嘉兴市清源温泉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米兰映像家具有限公司、嘉兴市鸣业纺织有限公司、嘉兴美丹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典尚空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嘉兴锐角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亮兮柯电气(嘉兴)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秀洲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华伟、沈晓萍、吴建荣、杨梦、张静静、徐虹、周军、杨雯、曹丽丽、曹颖霞等10人获“秀洲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既能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又能促进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平安秀洲”、“法治秀洲”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切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区总工会连续5年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坚持开展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要约行动”推进月活动,要求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建企业工会要主动向企业行政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对企业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小企业集中的社区、村,积极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而对于行业相近的企业集中区域,积极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针对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的问题,秀洲区总工会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区域、行业所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条款,并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包含6项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从而进一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秀洲区将预警与调处有效衔接,在区职工服务中心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室,选聘2名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坐班窗口,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诉讼,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区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被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为兼职仲裁员,及时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专案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劳资纠纷提前介入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引导职工合理、正当维权,积极化解劳资双方敌对情绪,引导双方协商解决争议。

  秀洲根据区域特点、行业特色、企业类型、经营状况、用工方式等不同情况,指导分类制定工资协议参考文本,因企制宜,为各类协商单位提供“菜单式”指导。区总工会聘请了原劳动争议仲裁院退休的劳动方面专家,通过做足协商准备,健全协商程序,细化协商内容,严谨协议文本等工作,引导协商单位开展“精细化协商”;尝试探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等级评价管理,在单建工会企业100%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突破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

  此外,秀洲区还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打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荣誉“终身制”常规,对凡是有企业因破产、注销等原因不存在的;不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的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情况之一的企业进行摘牌处理。

标签: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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