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风
虽然忘记了自己最后一次用钢笔写字是什么时候,但小时候盼望拥有一支钢笔的心情却记忆犹新。
父亲是生产队的会计。打我记事起,就发现父亲的中山装左上袋盖上插着一支钢笔。银色的不锈钢笔帽,湖绿色的塑料笔身。拔下笔帽,就露出一个细细尖尖的笔头。笔头下面紧贴着黑黑的“肚皮”。据说墨水要从这肚皮里慢慢流出,才能写出流利的汉字。钢笔是生产队用公款买的,所以父亲保管得格外认真,常常笔不离身。拨打算盘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放下钢笔,而是将它搁在拇指、中指和食指之间。算盘珠子拨得啪啪响,钢笔也随之前后左右地移动。停下拨珠,竖起笔杆,写起字来一气呵成。有一次,我发现父亲将笔杆插到算盘珠档里,顾自去取香烟摸火柴。我连忙趁机拔出钢笔,把玩起来。父亲见状,倒没有一把夺过去,只再三叮嘱,捏紧,千万别掉地上,万一折了笔尖,那就报废了。
我对钢笔的好奇不止于此,还迫切想知道它怎样吸墨水。每到写尽墨水,我都自告奋勇帮加墨水,父亲就在一旁指导。我旋开笔杆,笔尖朝上,挤压吸管,再将笔头倒转过来伸到墨水瓶里。父亲关照说,笔尖一定不能触碰瓶底,浸到墨水了,就慢慢放松,钢笔就会自动吸进墨水。第一次吸墨水后,要将笔尖竖起,轻弹吸管,对着阳光,查看墨水吸到了什么位置,然后轻轻按压,观察吸管中墨水上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再倒转过来第二次吸墨水。这样的步骤,反复两三次,就能加得满满当当了。
小学四年级,老师终于允许用钢笔写字了。我央求父亲给我买一只,他爽快地答应了。我的第一支钢笔是“玉米笔”——外形酷似长在杆子上的老玉米。相对于不长的笔杆来说,笔身显得粗壮,笔套是深绿色的,那是玉米秆上的叶子,笔身当然是玉米黄,表面凹凸有致,握在手上给人玉米粒的感觉。第一次写钢笔字显得神圣庄重,因为如果写错了,是没有办法用橡皮擦改的,所以点横竖撇,格外细心。那天的回家作业并不多,但比往常多用了半个小时,可字却没有比铅笔写得端正多少。
那时候,同学们都拿着自己的钢笔在班中“献宝”,好像攀比是人的天性似的,大家各自交换钢笔,反复观摩,互相夸赞。其实大都是统一品牌的“玉米笔”,顶多也就编号数字有细微差别罢了。个别同学的钢笔还是哥哥姐姐用剩下来的,甚至在笔身上缠了橡皮膏带,像个伤病员似的。即使这样,还会渗出墨水来,真使人泄气。这些同学自然没法与买新钢笔的同学攀比,只能默默羡慕。老师审时度势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防止被偷窃。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大家立刻感觉到了保管的重要性。在老师的建议下,班级建立了值日制度,但就算这样,一个学期没到,班里还是少掉了几支。问当事人是怎么丢失的,常常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初中时代,我每年都能够评上三好学生,也能问鼎各类竞赛桂冠,得到的奖品不是钢笔,就是笔记本,自己再也没有特意买过钢笔。工作以后,每学年初都会准时发放教学用品,钢笔是用来备课的。还有一种蘸笔,专用于批改作业,笔尖呈菱形,笔杆长长的,不用的时候,笔尖就斜搁在红墨水瓶口。我总觉得,这种蘸笔就是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里写《资本论》时所用鹅毛笔的2.0版。
说起来也巧,我刚教书的时候,高年级有一篇课文叫《挂两支笔的孩子》,写陆小亮生日这天妈妈给他买了一支三色圆珠笔,加上他原先的钢笔,就经常将两支笔插在上衣口袋里,多显摆呀!不怕笑话,我小时候也有过这样的虚荣心。那时,我与同桌轮流,隔天就能在草绿色军装口袋里插上两支钢笔,挺一挺胸脯,反剪着手,踱上几步,一股知识分子的感觉油然而生。
钢笔到底何时开始越用越少,以至于束之高阁,我还真不能确定。只记得自己1999年用上电脑以后,就嫌用笔写字太慢,一下疏远了钢笔。与此同时,市面上出现了水笔,有着钢笔类似的功能,但携带使用更加便捷,大家趋之若鹜,成了当下会议资料袋中的必备品。
在我书桌的抽屉里,至今保存着好几支用过的和没有用过的钢笔。尽管知道自己不会再用,但每次整理都舍不得遗弃,总觉得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其中的一支,我曾用它花一个月时间,一字一句地写了部十多万字的小说,装订成册,保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