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吴燕主持召开了九届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秀洲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秀洲区差别化用电改革实施意见》、《秀洲区“美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等。
为规范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监管,改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秀洲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推动财政资金“由补转投”,主要通过整合竞争性领域扶持重点产业、行业、区域发展的专项资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尽快形成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领域是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同时,对基金投资运作模式、组织形式、资金来源、出资比例、约定事项及项目投资程序进行了规范。
《秀洲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在原先基础上,对新调整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评级办法,增加规上评价指标、明确指标基准值设定办法及基准值等,同时对降档、加分等内容进行完善;深化了评级结果的运用,特别是对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了差别化用电价格;细化部门职责,明确了差别化政策的制定及实施部门。
《秀洲区“美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围绕“环境美、形象美、内涵美”,确定一批位于重点道路沿线、硬件基础好、创建意愿强的企业先行开展“美丽工厂”创建,探索创建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全区销售超亿元企业“美丽工厂”达标率在80%以上。《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以经济指标、环境指标及形象描述等为主要评价内容,从“厂容厂貌美、生产经营美、增长方式美、劳动关系美、企业行为美、企业文化美”等六个方面明确创建任务。
审议前,与会者还学习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