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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1日 08:4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顾亦来 通讯员 王静芳

    市本级可前往建设派出所办理

   “我的身份证没磁了,本来打算回老家办的,现在在这里就能办,很方便。”昨天上午,46岁的江西籍管道工李建明在建设派出所办理完身份证异地换领后开心地说:“身份证没磁了很麻烦,买火车票、去银行都刷不出来。回老家办的话,坐火车就要11个小时,来回路费就要300多元。现在在嘉兴就能办,这项政策让我觉得很温馨很满意。我住在栅堰小区,过来很方便。”

  昨天上午,嘉兴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启动仪式在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举行,这也标志着浙江省与江西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据介绍,目前,在嘉兴全市登记在册的江西籍居民有13.2万人,其中市本级4.2万人,海宁市3.1万人。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和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是省公安厅确定的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试点派出所。

  今后,凡在嘉兴市本级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省籍人员,可直接到市区建设派出所办理,在海宁的可前往斜桥派出所办理。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有以下情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相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40元/张。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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