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走访企业、座谈交流、听取专题报告,深入了解《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秀洲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出台实施方案、审阅履职报告、听取多方意见,认真开展法院法官评议工作;依托基层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区、镇人大代表,村、社区基层群众代表以及社会机构代表对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随着各项法律法规在秀洲区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提升贯彻落实的全面性、有效性,推进“法治秀洲”的深入建设?在依法监督的轨道上,不断创新、完善方式方法,正是秀洲区人大在依法履职中探索的答案。
【实践案例】11月27日举行的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区安监局开展了依法行政和履职情况评议,昨天上午,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安监局工作评议调查组正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进行梳理,为安监局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打下基础。
“此次评议活动时间跨度长,从9月持续到12月底,程序步骤多,主要分为评议动员、调查走访、组织评议、整改落实等方面。”评议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说,为使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向部分人大代表、区安监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下属单位负责人、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了解情况并向市级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从主体到外围,开展了全面的调查了解,力求评议工作的真实客观。
除了开展相关部门评议,今年区人大常委会还对法官开展了首次工作评议。“因为是首次开展,所以既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也要建立一套制度方案,让评议工作的开展有规可循。”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扎实推进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展开,专门制定出台了《嘉兴市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对评议对象的确定、评议内容、评议程序、评议方式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推进首次两官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秀洲路径】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既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和职责,也是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载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的职权,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开展“一府两院”监督工作,切实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秀洲区的贯彻执行。
据了解,根据年初安排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截止到11月底,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情况、关于“五水共治”推进情况、关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情况等8项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区安监局、法院法官开展了工作评议,通过人大监督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的监督工作。
针对首次开展法院法官评议,建立一整套评议机制,针对预算监督工作,探索实践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监督新模式……在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的同时,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让依法监督有规可依、力求实效。
【政策原点】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