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4年4月29日 11:00
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的
通 知
各镇、街道文明办、团委、环保中队、志愿者协会,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文明办,区级机关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志愿者积极支持、参与“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开展“五水共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分散的资源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志愿服务活动,助推“五水共治”,全面推进美丽秀洲建设。
二、活动主题
五水共治、志愿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14年全年
四、主要活动
1.开展“清三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清三河(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开展农村断头浜、污水坑、臭水沟等小河小浜的清淤整治和河道内病死动物、废弃漂浮物、沉船、障碍物、垃圾的打捞清理等河道保洁工作。组织志愿者劝导市民群众和沿河商户不往河里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以实际行动保护河道。动员全区各类环保志愿服务组织、环保社团开展“定人定时定岗”的水环境治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重要河道和交接断面水质综合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秀洲区分会)
2.开展“志愿巡河”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主要河道和交接断面水质巡查活动,对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染源进行排查,寻找工业污染源头,劝阻市民将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现象,将排查结果通报环保部门。招募一批素质高、知识广、能力强的志愿者组成“市民检查团”,针对媒体、网络、环保举报热线反映的水体污染问题,组织市民检查团跟随环保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分析污染原因、查找污染源头。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秀洲区分会)
3.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行动。以“保护母亲河”为统揽,积极开展“以鱼洁水——保护母亲河志愿者行动”、“百团添万绿——保护母亲河植树行动”、“啄木鸟在行动——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共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实行“河长制”的基础上,采取“分段负责、分片包干、协同配合、有序接力”的原则,对重点河道实行共青团治水护水段长负责制,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合理划分河段,负责沿河植绿护绿、清理漂浮物、清扫垃圾等工作。
牵头单位:团区委
4.开展保护饮用水源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巡查监护,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开展垃圾清理、水面保洁、生态修复等活动,共同维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秀源集团
5.开展专家志愿服务团进企业送服务活动。整合志愿服务队伍中学历高、业务精的环保人才力量,组成“专家服务团”,主动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上门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把脉问诊,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环保志愿者队伍中的环保专家、教授利用定期开设企业环保技术培训课程,增强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秀洲区分会)
6.开展防洪排涝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河道疏浚、各类防洪安保工程建设,动员志愿者向市民广泛普及防洪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知识,参与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抗洪抢险的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7.开展植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河道两岸、饮用水源地开展义务植树和认养绿地、绿化带、古树名木等活动,积极开展给树木浇水、缺株断行补栽、清除绿化带内杂草杂物义务劳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护林爱林宣传和护林巡逻。
牵头单位:区农办(区农经局、区绿委办)
8.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向农民普及正确使用农药、化肥等农技知识,引导农民减量使用农药、化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源巡查活动,查找重污染养殖场所。组织志愿者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保洁和农村垃圾收集处置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办(区农经局)
9.开展节约用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城市节水宣传,重点对洗车行业、建筑工地等用水大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组织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参与公共建筑节水器具、住宅用水器具改造和更换。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10.开展爱水护水治水系列宣传活动。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省生态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广大志愿者并组建环保宣讲团,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机关单位,大力宣传护水治水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水环境保护意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秀洲区分会)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的组织协调,合力推进“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职责明确如下:
1.区文明办:统筹负责“五水共治”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
2.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具体协调“五水共治”各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青春助力“五水共治”志愿服务行动和“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行动等。
3.区环保局(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秀洲区分会):牵头负责实施“清三河”、志愿巡河、专家志愿服务团进企业送服务、爱水护水治水系列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活动开展。
4.区水利局:牵头负责实施“清三河”和防洪排涝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活动开展等。
5.秀源集团:牵头负责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该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活动开展等。
6.区农办(区农经局、区绿委办):牵头负责实施植绿护绿和农村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该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活动开展等。
7.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实施节约用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该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制定、队伍组建、活动开展等。
六、项目运作
为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化运作模式的建立,区文明办、团区委、区环保局、区志愿者协会等共同配合市相关单位开展“五水共治”公益创投活动。
1.项目申报。区各志愿服务组织向区志愿者协会申报围绕“五水共治”相关志愿服务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团队、服务内容、活动效果、所需资金等。
2.项目确定。区志愿者协会汇总申报项目后,由区文明办、团区委、区环保局、区志愿者协会等进行初审,对项目的可行性、操作性等进行评估,选取一批优秀项目向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申报,由市相关部门最终确定资助的项目和项目资助金额。
3.项目经费。受资助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市、区相关部门要求的工作流程积极申报,争取活动资金;区各志愿服务组织也可自主向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经费。
4.项目实施。各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市相关部门安排的项目方案完成具体实施,确保项目按照内容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并及时总结、评估项目实施的成效。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开展“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是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的有效载体。各镇、街道、区志愿者协会要统筹协调“五水共治”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把“五水共治”行动与森林城市、绿色城镇、美丽乡村、保护母亲河等创建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明确职责,整体推进。“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涉及部门广,参与志愿者多,为推进活动有效开展,各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并加强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群策群力推动活动有序开展。各镇、街道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开展“五水共治”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志愿服务新格局。3.完善机制,打响品牌。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推进全区治水志愿服务项目运作,进一步加大“五水共治”志愿服务项目扶持力度,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良好氛围。建立“五水共治”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和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特点,加强项目管理,做好跟踪指导,实施项目评审,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五水共治、志愿同行”浓厚氛围。
秀洲区文明办 共青团秀洲区委员会
秀洲区环境保护局 秀洲区志愿者协会
2014年3月31日
来源:
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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