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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区“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的通知

2011年12月28日 09:36

  各镇、街道文明委,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创建嘉兴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夯实创建基础,发挥广大干部和市民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将我区原有的“嘉兴市志愿者总团秀洲区分团”、“秀洲区市民文明巡访团”、“秀洲区机关志愿者队伍”、“秀洲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志愿者队伍进行整合重组,决定成立秀洲区“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中心工作、重大节庆活动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嘉兴市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强化联动创建,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工作网络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着力打造我区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这一创建品牌,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二、组织架构

  “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由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原有志愿者力量整合而成。“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下设若干分团,分别由镇、街道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组建。“机关党员志愿者分团”由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建、“团员青年志愿者分团”由团区委组建、“巾帼志愿者分团”由区妇联组建、“科普宣传分团”由区科协办组建、“关心下一代宣讲分团”由区关工委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分团”由区司法局组建、“文体活动宣传辅导分团”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建、“计划生育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分团”由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组建、“社区义务督导员分团”由各镇、街道组建,各志愿者分团人数除“机关党员志愿者分团”以外,其它分团控制10-30人,名单由各镇、街道和部门确定或招聘组成,并确定负责人。各志愿者分团,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组织实施。区“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由团区委组织日常管理。

  三、工作职责

  区“文明秀洲志愿者先锋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以“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为主题,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宗旨,以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实施“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为目标,以倡导文明言行、培养市民文明习惯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窗口单位、执法部门的服务情况,公园、广场和商业核心区等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以及市民不文明、不和谐的现象进行监督劝导,引导群众改变不文明习惯,倡导文明新风。

  具体工作职责是:

  1、配合中心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及“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做文明创建的“先行员”。

  2、日常巡访工作。根据各阶段的创建要求,采取实地考察、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和社区、单位、行业、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巡视,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提出改进意见;积极落实路口路段巡查和劝导,对发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劝诫和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对策建议,做城乡文明的“监督员”。

  3、宣传教育工作。各文明志愿者成员作为我区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使者,要经常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以及专业知识的传授辅导,以现身说法号召和感染群众广泛参与创建,身体力行,做创建活动的“宣传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修养,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各文明志愿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了解、掌握、贯彻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宣传文明、倡导文明、践行文明的先行者、示范者。

  2、服从需要,履行巡查工作职责。文明志愿者队伍作为广大干部和群众自愿参与的一个群众性组织,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做到尽责不越位,推进不添乱,抓实不弄虚,广泛、真实、及时地搜集秀洲区创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完成区创建办交办的各项巡查任务。

  3、加强管理,确保志愿工作实效。文明志愿者成员是推动城乡文明的使者,区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工作上的便利、生活上的照顾以及政治上的关心,调动文明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团区委要紧紧围绕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抓好文明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每年对文明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和总结,并评选“十佳志愿者”,建立激励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12月9日

来源: 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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