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及职责
2010年7月5日 15:33
区创建办各专项组:
为切实抓好我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在成立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各专项组工作职责,现将《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认真予以落实。
附:1、《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2、《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秀洲区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8日
附1:
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认真学习领会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文件精神和有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能力。
三、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工作组及本人办理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不得拖延。不属于本工作组或本人办理的,应告知和帮助联系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人。
四、坚持文明办公,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认真接听电话、收发传真,答复电话查询,处理问题和办理事项要做到快速、准确。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廉洁从政。
六、服从领导安排,集中精力驻办工作。如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七、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玩游戏,不上网聊天,外出主动说明去向,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八、坚持每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办公室工作例会,创建办全体人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本周的工作安排。
九、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执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纪律》及其他保密规定。
附2:
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创建工作的上下衔接与沟通;负责了解掌握各专项组及街道工作进展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参谋建议;负责创建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区创建工作会议的有关会务及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材料及文稿审定,做好文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编写创建大事记;负责创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支出管理及办公设备、用品保障;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材料简报组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创建活动总结,整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纪要;负责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特色工作的归纳、提炼等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全区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向省、市文明办报送信息;负责编印《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简报》、《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情况专报》;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根据创建情况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对创建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对存在问题组织媒体进行暗访和曝光;负责制作创建工作专题片;负责公益广告和创建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发布、投放;负责策划开展有利于营造氛围、突出特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负责整理和保存整个创建活动期间的媒体宣传材料、影像资料;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指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策划督查项目,制定督查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方案,组织实施督查任务;负责重点督查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上下联系,起草督查通知、督查通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市民文明巡访员及创建监督电话反映问题的受理、交办、反馈;负责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和创建办批办的事项;负责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按照《浙江省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和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任务落实、自查整改、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台帐资料组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要求,收集、整理全套创建工作档案资料;负责指导、规范各街道、各部门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提供检查数据和统计资料;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
区创建办
作者: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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