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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完成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化建设
2018年7月19日 08:56 来源:嘉兴日报 撰文 李双君 张佳丽

  今年3月以来,秀洲区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化建设,通过前期全面排查、专家入企、一企一策、分类整改,秀洲区涉氨制冷企业实现了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目前辖区内涉氨制冷行业两项重大隐患已基本消除,且涉氨制冷企业标准化全部达标。

  在推进液氨制冷整治中,秀洲区形成了涉氨企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应急管理”标准。围绕“涉氨制冷企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总体目标,秀洲区安监局汇编了涉氨制冷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形成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

  

  涉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人防

  1.持证上岗。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2.专人值守。对机房、设备间等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场所由专业人员值守。

  

  二、物防

  1.安全距离。液氨罐区和氨机房区域距离人员密集场所(集市、医院、学校)等重要公共场所距离应不少于50米。厂房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应大于25米。

  2.人员分隔。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快速冻结装置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超过9人。

  3.消防措施。在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与库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相连;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旁应设有消防车道,其净宽与净高均不应小于4.0m。

  4.喷淋设施。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选用开式喷头的水喷淋系统。

  5.相关库室。氨制冷机房、控制室、配电室和人员值班室应分开设置,分隔墙体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氨制冷机房与变配电室、控制室之间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并应使用乙级防火门;氨制冷机房应有两个以上的疏散通道,值班室或控制室应有直通室外的应急通道。

  

  三、技防

  1.报警装置。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2.压力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阀门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灰铸铁等不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阀门不得使用;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

  3.警示标志。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装有氨直接蒸发制冷方式的快速冻结装置的食品加工间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相关警示说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应在使用区域明显位置悬挂“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4.风向标。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厂内任何一个交叉路口都要至少观察到一处,并不能用红旗替代。

  

  四、制度防

  1.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2.操作规程。制定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加/放油操作规程、速冻装置操作规程(如系统中设置)、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救护设施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3.管理档案。应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等在用设备、设计资料(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采购合同、系统运行等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五、应急管理

  1.应急演练。制定氨泄漏、压力容器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应急装备。(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置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2)应配备有效的合格期内酸性饮料(柠檬酸、硼酸和酸性浓缩柠檬汁、酸梅汁)、食用醋等;(3)作业现场应配备洗眼器和淋浴喷淋装备。

  3.对于涉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应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标签: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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