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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监察全覆盖 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2018年6月5日 09:29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嘉纪宣

  □监察体制改革的嘉兴实践

  当一些公职人员,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党政机关干部,却滥用手中公权力,怎么实现有效监管?

  5月24日,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南湖清风”的曝光台公布了一条纪律审查信息: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戴跃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经查,戴跃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其行为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5月29日,该曝光台又曝出信息:嘉善县国税局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石子舆涉嫌职务犯罪已移送审查起诉。经查,石子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这些案件一经通报,就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可以说生动体现了当前嘉兴监察体制改革的积极成效。这些案件对象,既非中共党员,也不是党政机关干部,原先并非纪委管辖对象,可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扩大至全体履行公职的人员,他们也被纳入监察范围。这也意味着,今后对于类似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了更为强有力的查处手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嘉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成立了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记者了解到,改革前,纪检监察机关仅负责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对象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改革后,则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比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原来不属于监察局立案管辖范围,但监委成立后,他们都成为监察对象。截至目前,市纪委市监委已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公办学校、文化、医疗卫生、村(社区)等领域的监察对象实行政务处分82人,可以说是真正践行了中央提出的监察全覆盖。

  在监察对象拓展的新形势下,着力查办案件的同时,针对国企、教育、医疗卫生等新拓展的监察领域,市纪委市监委也不断强化教育提醒,全力营造严管就是厚爱的浓厚清廉氛围,让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逐渐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继5月16日在针对全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后,5月30日,市纪委市监委又联合市教育局召开了“清廉嘉兴微课堂”走进学校暨“清廉教育”建设动员部署会,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汤洁就学习贯彻监察法给全市600余名公办学校的党政正职领导上了专题微课,并要求传达到每位学校管理人员。如此规模的对公办教育单位管理人员的集中性警示教育,在我市尚属首次。这正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把“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一项具体举措。

  过去,不少人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认为“编外人员”“非党员”“协管员”纪委就管不到了,在国企、学校、医院、村(社区)就不会有人时刻盯着了。随着监察大网的全覆盖,这种认识误区正被不断打消。一位多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坦言,监委成立后,尽管自己不是党员,也被纳入了监察范围。有压力的同时,他也更加感受到身上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要自律、自重、自省,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标签:监察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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