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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监察体制改革突出党委全过程领导
2018年5月21日 08:41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嘉纪宣

为改革顺利推进撑好腰把好关

  去年6月2日,海宁市监委提交的“拟首次对涉嫌职务犯罪对象实施留置措施的报告”放在了海宁市委书记朱建军的案头。担任领导干部多年,对于各类文件签发早就习以为常,这次,朱建军却看了好几遍,才郑重签上“同意”两字。

  “以往这类案件只要在海宁市委常委会上过一过,现在却必须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朱建军深深意识到,这一签批背后,意义深远。去年6月5日,朱建军又专门召集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监察体制改革协调会议,就查办首个职务犯罪案件中首次使用留置措施进行协调明确。

  不光是海宁,如今,这样的案件报告签批和工作对接协调已经成为嘉兴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常态工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自2016年11月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嘉兴始终突出党委全过程领导,由市、县(市、区)两级党委对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确保市委、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改革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为改革顺利推进撑好腰、把好关。

  改革中,嘉兴市委主要领导挂帅担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靠前指挥,全力协调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和留置场所等具体问题,市委专题会议先后4次研究转隶组建工作,从准备成立、转隶组建、深度融合等多个阶段,部署任务,明确要求,有力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在市委大力支持下,我市探索开展的“把纪检监察机关原‘两规’场所作为留置场所,并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的模式”,得到上级纪委领导充分肯定,嘉兴“智慧留置”工作也为全省提供了好经验。在惩治腐败方面,市委主要领导均对每起重大腐败案件,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案情、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顺利办案。截至目前,市级层面的3起案件,两起已顺利移送司法机关,一起仍在有序办理中。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区域“施工队长”,我市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去年3月,一封关于反映招投标领域不公平竞争的信引起了嘉善县委书记许晴的注意,她做出指示并协调相关部门重点调查关于招投标领域内的问题反映。该县纪委、县监委重点跟进,及时处理了嘉善某公司招投标信访问题,并对反映出来的评标专家问题,举一反三治理。据介绍,去年该县开展评标专家集体约谈的有71个项目426人次,有193个项目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965名专家,直播专家评标全过程213场次,撤销一名专家的评标专家资格,对7起评标专家工作不到位进行扣分。为更好实现当地纪委监委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有效衔接,南湖、秀洲、海盐等地党委主要领导主动参与统筹协调,为顺利建立多方联动协作、相互协调制衡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查处工作机制,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办理监察留置案件中,我市各县(市、区)党委也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情况汇报、进行研究批示,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从决策程序上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查办当地首个留置案件前,平湖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当地纪委监委专题报告,专门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解决具体问题,专题向嘉兴市纪委汇报并请求支持,为顺利办理该案打下了良好基础。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在已办理的5起留置案件中,都做到了向当地市委请示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支持,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助力,为案件顺利办理营造了良好环境。

标签:监察 责任编辑:姜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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