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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秀洲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出台
2018年1月31日 08:5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孙锋

  全年考评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其物业企业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单个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物业企业将被予以警告和限期整改,还将面临经济处罚……近日,《秀洲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企业)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根据评分对物业企业进行奖惩,这在秀洲区还是首次。

  根据《实施细则》,秀洲区将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商品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项目(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物业服务项目企业形象、保修投诉处理、环境秩序、违章搭建(装修)处置、物业收费、设施设备维护等。考评分物业项目管理服务得分、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得分、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满意度测评得分等。

  其中,物业项目管理服务实行季度考评,由属地街道负责实施。各街道按照相关要求,依托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5至9人的考核小组,小组成员涵盖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民警、社区负责人、物业服务行业专家、业主代表等。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和考评打分。秀洲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则对全区物业项目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可一票否决该服务项目的评优评先资格。

  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考评得分,则是在次年的1月底前,由秀洲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属地街道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年度考评并评定得分。物业服务企业的满意度得分则由街道、社区对物业企业在辖区内管理服务业主总数10%的抽样测评结果综合评定。

  据介绍,全年考评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可评选年度区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具体为择优评出商品房住宅物业项目不超过15家为优秀物业项目,并授予区“年度优秀物业项目”奖牌。获得年度优秀项目荣誉的服务项目(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根据其本年度考核评定的成绩,原则上给予每个项目最高0.2元/平方米(按小区建筑面积)奖励,并给予每百户最高6000元的奖励。

  同时,对考核中发现的扣分事项和存在问题,考核单位将同时下发《秀洲区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考核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抄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个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予以警告和限期整改,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并通报,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

标签:物业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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