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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整治行动剑指“保健”市场乱象
2019年2月19日 08:46 来源:嘉兴日报 记 者 竺军伟 通讯员 徐洪俞 陆祎佳 吕朱立

岂能以“强身健体”为宣传噱头?

  “保健品不能宣传有治病功能,医疗器械要经过备案才能投入使用……”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新城市场监管所联合新城街道卫生监督所,对新城辖区的5家中医养生馆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各中医养生馆保健食品是否备案、是否宣传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或虚假宣传等,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检查发现,除一家未开门外,其他几家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强身健体”为宣传噱头的保健品市场日渐火爆。不过近段时间,一些违法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暴露出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中旬,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委关于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消费安全,秀洲区全面启动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化妆品,消毒产品,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小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开展前,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具体分工。行动开展以来,区市场监管部门科所联动,并发动各村(社区)网格员,对全区开展了全面排查,主要排查了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场所是否固定,做到全域无死角全覆盖。对主体资格不合法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经营者所销售的保健品索证索票台账资料,上家经营者和生产者的主体资质,以及涉及产品所使用的商标、批准文号、产品标准等来源;对于销售仪器的,还要求另行提供产品生产标准、3C认证等资料,并重点检查了经营者是否对产品作了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等行为。

  此外,执法人员还检查了经营者的销售模式是否存在推销会、预付式、体验式、欺骗等形式的销售,为下一步取缔和联合执法奠定基础,并对每一家保健品经营单位耐心讲解了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标语等相关法律规定,与责任人签订《告知承诺书》,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80余家次,其中立案查处8起,查封无照经营1家,责令改正3家,取缔关停3家。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区消保部门也将重点关注保健品消费投诉举报,线上畅通12315投诉平台,线下畅通电话投诉平台,由专人手机24小时畅通受理举报投诉,对于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用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标签: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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