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欠薪”为抓手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近几天,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的财务人员都在忙着做上个月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以便委托开户银行将工资直接划转到工人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都是由劳务分包、施工班组先签字确认,再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在月底前要把这项工作做好。”该工作人员说。
建筑领域由于其自身的工作特性和习惯,一直以来都是欠薪问题的“重灾区”。为避免个别单位擅自挪用工资款,保障建筑工地工人的合法权益,秀洲区建立和实行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制度,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三期验收”和工资银行打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全区建筑领域欠薪案件量逐年下降,建设领域和谐劳资关系初步形成,成功打造了无欠薪的“秀洲样板”。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7年,秀洲区清欠工资额连续6年下降,案件解决率达100%;主动查处各类劳动用工违法案件,两年来共立案查处37起,其中涉及违法使用童工案件23起。2018年6月4日,秀洲作为首批“浙江无欠薪”示范区通过省“防欠办”考核小组考核验收,创新工作得到省“防欠办”及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计划安排,8月,内司工委在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区有关部门和各镇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围绕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治理
建筑领域清欠工资额从2012年的1764万元下降到2017年的451万元,连续5年呈下降态势,年均下降262.6万元;涉及劳动者从2012年的1321人下降至2017年的697人,降幅高达55%。这些数据的背后,是秀洲区对建筑领域治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和探索。
2012年3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在浙江省范围内率先要求在建设工程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前实施工资支付备案制度。秀洲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在“三期”验收前严格实施工资发放公示制度,公示期满后,向项目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卡和《秀洲区建筑企业工程(基础/主体/竣工)验收阶段工资支付情况备案表》,项目工资必须按月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实现工资“月支付、月结账”,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通过后,区住建部门再安排验收;对于未提交审核的项目,暂缓安排验收。“三期验收”制度的实施也为后续一系列创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加强工资账户监管,杜绝工资清单造假,真正将工资支付“三期验收”制度落到实处,2015年8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探索实行“两条线拨付”制度,明确农民工工资由公司支付;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考勤由专人负责;严格实施工资银行转账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方式,并从制度层面落实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三期”验收必须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在审核备案时,秀洲进一步要求由总承包单位提供验收项目每月工资清单及银行支付凭证,对仍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的项目暂停验收,先行整顿,并核实工资单及支付凭证的真实性,直至相关凭证核准无误后才准予报验。
同时,秀洲还依托“浙江无欠薪”活动实现制度升级。2017年,秀洲再次拓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覆盖范围,交通、水利、农经等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本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管理文件,实现工资监管全覆盖。为了将“两条线拨付”制度落实到位,秀洲多次组织召开建筑企业和金融机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秀洲区正式出台《关于建设领域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实行“两条线拨付”管理办法(试行)》,“两条线拨付”管理办法正式形成。
针对存在短板提出意见建议
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此,他们建议,切实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法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动态监管,应建立起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逐步提高单位主动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支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涉嫌强迫劳动、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诈骗等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有效推动劳动保障领域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全区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完善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欠薪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处置程序,落实区、镇两级防欠薪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工作,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对解决建设领域欠薪工作不力、监管或处理责任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在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要加强镇(街道)劳动监察队伍的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镇(街道)中队就地就近解决劳动纠纷的优势,确保绝大多数劳动纠纷案件处置在一线,缓解监察大队的执法压力;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树立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实行政务公开,执法过程、结果以及相关文书应及时、公开、透明,接受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执法权威。
-图片由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