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秀洲区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29日 09:15 来源:嘉兴日报 撰文 徐均 赵晨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自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以来,秀洲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严抓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人群,推动交通安全大会战向纵深推进。

  近日,一辆浙FA1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嘉铜公路路口处,该车驾驶员高某涉嫌“失驾”,被秀洲交警查获。原来,2017年8月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秀洲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被嘉兴市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高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据悉,“失驾”违法行为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暂扣、注销、吊销而失去驾驶资格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为加大打击力度,清除道路隐患,嘉兴警方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不断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依托智能数据库,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前端高清卡口设备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涉事车辆和“失驾”人员进行识别,一旦比对成功即刻自动报警。“失驾”自动报警功能全天候全方位地工作,从而进一步实现对该违法行为的精确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三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期间驾驶小型汽车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七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期间驾驶营运车辆及中大型汽车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开展交通安全大会战期间,秀洲区通过开展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车辆联合整治以及宣传教育活动等,实现“一个确保、两个下降、三个力争”年度目标。

  在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中,秀洲区积极建立健全公路“路长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路口封闭(归并),渠化改造,设置隔离护栏,增设智能交通信号灯、监控、照明,清理通视区、规范标志标线等措施,全面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在整治现有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对国省道、事故高发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严重的农村道路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秀洲区对辖区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等非法装置,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电动三轮车进入禁行区域,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秀洲区积极开展“电动车粘贴反光膜、送头盔保安全出行”公益活动,力争为每辆电动车粘贴反光膜,达到电动车粘贴反光膜率100%,区级机关、各镇所有公职人员、聘用人员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戴头盔率100%。

  在重点车辆联合整治行动中,秀洲区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工程车、散装水泥车及驾驶人进行整治。根据全市对拖拉机实行限行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秀洲国家高新区及各镇区范围内将实行拖拉机禁行,10月底前全区道路实行限行,同时,告知重点车辆驾驶人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十不违”(不载客载人、不无证驾驶、不脱审脱检、不随意变道、不超速行驶、不准驾不符、不酒后驾驶、不逆向行驶、不沿途抛洒、不随意倾倒)。发现有违反文明驾驶“十不违”的,一律从严处理。

  此外,为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大会战,秀洲区开发了“小黄帽在教育”平台,专门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每个学校、每个家庭、每个企业随时都可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观看交通教育视频;将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活动、“文明安全行”校园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礼让斑马线活动等,增强老年人、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重点车辆驾驶人、中小学生遵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

  接下来,秀洲区将推进联合排查治理、联合执法监督、联合安全宣传等机制落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享共治”,进一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图片由秀洲区交警大队提供

标签:交通违法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