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管理制度 严把审核环节强化绩效考核
近年来,秀洲区将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落实管理制度、严把审核环节、强化绩效考核,全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先行。据了解,秀洲区制定《秀洲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全区各级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抽查普查、年度考评复核相结合的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撤销荣誉并摘牌;对核查结果符合创建标准的,继续保留原荣誉称号。
同时,秀洲区要求各司法所严格对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创建标准,对符合创建条件的村(社区)进行申报,着重审核把关“一票否决”等8种情形。区司法局会同民政局在实地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择优录选的原则,对各司法所上报的预选名单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严格考核,才能注重创建实效。据了解,对已命名的区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秀洲区由区司法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从村级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宣传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考评复核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复评活动,并对复评通过的创建村(社区)给予奖励。通过考核,秀洲区进一步提高各镇、街道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抓手,提升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