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嘉兴出台全省首个村庄景区化建设指导意见
2018年7月30日 10:0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郑小梅 通讯员 于晨哲

建设“有感村庄” 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景区村庄的创建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据介绍,这是全省首个关于村庄景区化建设的地方性指导意见。这也是市委办、市府办“两办”首次就旅游专项工作出台指导意见。

  全域旅游“三驾马车”有其一

  在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浙江“大花园”建设等重大命题下,嘉兴的村庄景区化建设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指导意见》提出,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景区村庄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管理升级,培育我市旅游产业新的增长极,形成龙头景区引领、“旅游+”产业融合和乡村旅游发展协同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为打造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市旅委主任张硕解释说,嘉兴全域旅游发展路径确定为以龙头景区为引领、“旅游+”产业融合、乡村旅游协同推进的发展模式。龙头景区“顶天立地”是主线,包括了高等级景区和度假区;产业融合加速创新,是旅游产业亮点和新经济增长点;乡村旅游“铺天盖地”,是全域旅游的基础。三者互相影响、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嘉兴区域旅游“三驾马车”。

  结合嘉兴地处江南平原水乡地区的乡村旅游资源禀赋,在借鉴桐乡市乌村成功经验基础上,嘉兴的村庄景区化建设以“江南小乌镇、田园新生活”为理念,因地制宜打造个性化精品村落。到2021年,全市创建A级景区村庄500个以上,A级景区村庄占全市村庄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3A级景区村庄75个以上。张硕介绍说,将按照梯次推进模式,逐步实现这一建设目标。

  留住乡愁建设“有感村庄”

  留住乡愁成为许多人的共同呼声。旅游业内人士认为,村庄景区化建设和旅游风情小镇正是留住乡愁的两大阵地。

  之前一些村庄景区化建设在探索中走了一些弯路。游客评价“农村不像农村,城里不像城里”“同质化味道太浓”。《指导意见》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避免脱离乡村实际、照搬城市模式,禁止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草坪、大牌坊”等形象工程。

  那么,村庄景区应该怎么建?市旅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参照省里出台的标准文件执行。在具体操作中,重点突出“十个一”,即一个入口形象、一个停车场、一个游客中心、一个A级厕所、一个乡村景点、一条游览线路、一套解说系统、一个营运主体、一批经营农户、一套管理制度。

  市委副书记孙贤龙在全市村庄景区化专题培训推进会上提出,村庄景区化的基本底色是整洁、基本景色是绿化、基本要求是“十个一”、基本功能是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不照搬城市、不照搬邻居,开发符合各自村庄实际的旅游服务功能。

  在运营方面,突出村民参与性与运营的专业性。除了鼓励原住民参与外,积极发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旅游,并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培育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农民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合作共赢新格局。

  简而言之,嘉兴的村庄景区化建设尊重自然为“形”,接续传统民俗、张扬文化个性为“魂”,结合各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为“本”,确立“一村一品”的创建定位,注重硬件升级与长效管理、文化体育与农耕体验、村民自治与乡风文明齐头并进,打造让村民有获得感、归属感、安全感、自豪感的“有感村庄”。

  政策落地纳入目标考核

  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嘉兴市本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对市本级完成美丽乡村示范镇创建任务的,每镇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财政补助。同时,各县(市、区)也出台相关政策,与市本级相互呼应,形成政策合力。政策支持从案头文件变成真金白银,为不少村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记者注意到,从今年开始,嘉兴实施了景区村庄旅游发展季度评测通报制度。《指导意见》明确将对村庄景区化发展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村庄景区化工作动了真格。村庄景区化的目标任务分解、部门职责分工已经明确,各部门从问题导向出发,分工协作,切实解决村庄景区化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瓶颈问题、短板问题,合力营造景区村庄建设的良好氛围。

标签:乡村 责任编辑:姜文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