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秀洲区新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叶天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为秀洲区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员。
“听到消息后比较平静,调解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心里最有数。”当记者询问叶天林获得荣誉后的感受时,这位扎根基层二十多年的人民调解员腼腆地笑了笑,他强调更多的还是调解工作“来不得虚”。
上世纪90年代初,20多岁的叶天林做起了“老娘舅”。当时的乡村小路弯弯曲曲,一到下雨天就泥泞不堪。刚从部队退伍的叶天林依旧维持着在部队的习惯,每天穿着军装,骑着自行车去各个乡村调解。
“当时一般要骑半个钟头。”叶天林回忆起年轻时的日子,虽然辛苦,但是调解工作“慢不得”,一拖,就可能将小矛盾拖成大纠纷。其他人到时间正常下班了,人民调解员却还要走村入户,去跟下班到家的村民谈谈心、做工作。“矛盾纠纷,不是看你哪天有空才发生,作为调解员就要有随时出发的思想准备。”叶天林说,今年大年初二时,他接到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职责所在,他马上出发赶到现场。
近年来,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的类型也发生了变化。“二十年前,最多的是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这些年随着‘三改一拆’、‘生猪退养’、‘喷水织机整治提升’等中心工作的开展,矛盾纠纷也随之复杂化。”叶天林说,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就要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到矛盾纠纷的多发处、易发处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事件。
扎根基层二十多年,叶天林情系百姓的初心一直没变,而调解经验变得越来越丰富。“一定要注意倾听老百姓的诉求。”叶天林说,优秀的调解员一定要以预防纠纷为目的,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处理,变被动为主动,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叶天林的带领下,新塍镇人民调委会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健全了调委会日常工作制度、检查监督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开展调解的同时,他还注重将法治宣传、思想疏导贯穿调解工作始终,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在辖区内的影响力和公信力。